1、板 材 供 货 合 同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一、 合作关系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1.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环保标准。2. 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二、 供货质量、周期及价格调整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GB/T 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及北京市相关质量、环保标准。2. 在收到甲方的订货通知后,乙方需于3天内送达
2、乙方;对短期缺货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最晚送货日期;对市场断货的产品,乙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3. 乙方供应产品品牌、规格、价格详见附件;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需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定结算价格,自通知后30天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三、 货款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货款采用如下结算方式:1. 双方按押一个月(以前月的26日至当月25日为当月的结算周期)滚动结算,甲方应予次月上旬支付乙方本月之前月所供合格产品全部价款。2. 每月结算时,乙方应执相应的票据办理结算手续。在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票时,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票。四、 违约责任1.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能承受的期限内无条件给予换货或退货。若是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客诉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乙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环保不达标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商誉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五、 其他1.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前,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行签定新协议书。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六、 附件1.供货价格明细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授权代表签章:日 期: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