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1、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制造检查和定期检查的工作,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规则,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本作业指导书合用于起重机械的制造监督检查。3、本辖区内制造单位制造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本作业指导书对制造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4、本作业指导书的技术指标和规定重要引用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1983)等有关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与标准和有关规定。5、本指导书合用于在起重机械制造现场对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所产设备制造过程,逐台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监检)监督检查人员
2、应当在制造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实行起重机械监督检查,应当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属于法定计量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6、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下列检查条件:(1)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检人员(以下称监检员),必须持有省级或总局安全监察监检机构颁发的相应检查项目的检查员(师)及以上资格证书。(2)监检员在监检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属机构的有关制度及工作规范,保证监检工作质量。(3)监检员对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4)监检工作应在产品制造现场对其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7、 对制造单位的规定(1)拟定固定的监督检查联络人员,必须在制
3、造起重机械产品前,向我所报检,报检时将生产计划一并上报,对A类项目应当及时告知监检机构。(2)制造单位应在现场向监检机构及监检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以下文献、资料:1质量管理体系文献(涉及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献、管理、各负责人员的任免文献、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2持证焊接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有效期等)一览表;3从事起重机械检查、实验人员名单;4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级别、有效期等)一览表或者外包有资格的无损检测单位名单;5起重机械的设计文献、工艺文献和检查资料,以及焊接工艺评估一览表(仅用于现场见证时查阅);6起重机械的生产计划;7起重机械的生产协议以及技术协议;上述文献、
4、资料假如有变更,制造单位应及时报告监检机构。8、我所受理制造单位的申报后,监督检查人员一方面对制造单位的生产资质等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规定后方可进入该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9、起重机械的制造监督检查项目分为A、B两类,监督检查方式如下:A类制造监检项目,监检的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必须对其文献资料、实物进行现场检查或者现场监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未经现场监检确认或者监检确认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不能流转至下一道工序。B类制造监检项目,监检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或者随机抽查其文献资料、报告、登记表、卡,必要时按照规定抽查实物或者进行现场监
5、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规定。10、对制造监检的检查、抽查或者现场监督等,监检人员都应当在制造单位提供的相应工作见证资料(设计文献、检查报告、实验报告、登记表、卡等,以下简称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根据不同的制造监检方式,在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时,应当注明制造监检确认的方式(资料确认、实物检查、现场监督)、具体内容和签字日期。11、监督检查记录监检内容与规定和监检项目表所列内容不能满足监检规定期,潍坊锅检所可以根据制造单位提供的设计文献、工序、工艺过程资料和检查规定,从有效控制受检产品的安全质量出发,适当调整制造监检项目,在报国家质检部总局备案后,告知制造单位。受检单位提供监检的项目,必
6、须是自检合格的项目,并保证其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监督检查内容及规定、确认核算的资料或实物、确认方式/数量见监督检查记录)。12、检查现场实测的数据及计算可在监督检查记录或附页中列出(附页要根据编号规则进行编号)。监督检查记录中的参数及项目必须填写,未涉及到的参数和项目用“/”表白。13、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在监督检查记录上进行具体记录。监督检查记录中使用“”、“”或“/”表白“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等。14、监督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监督检查记录“整改内容”栏中提出,并把不符合项的序号写在提出问题的前面。提出的问题应用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规则中的文字或意义相近的文字描述
7、。15、监督检查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记录,应采用横杠划去(在方框内),在方框上方填写对的标记,并在更改处签上更改人的姓名。16、监督检查记录应当有监督检查人员、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签字和检查日期。17、起重机械监督检查记录格式见附录,起重机械监督检查记录由本所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18、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制造单位违反规定导致监督检查项目不合格、质量不稳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等问题,监督检查人员应向制造单位发出监督检查整改告知书(涉及整改告知书意见书),明确提出整改内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应在整改告知书上签字,整改后,复查合格后签发证明。19、监督检查项目
8、表必须有审核人、监督检查人员的签字。20、监督检查证书有我所批准编号,必须有批准人、审核人、监督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本所检查专用章、监督检查钢印方可有效(监督检查证书1式3份,1份所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由受检单位自存1份,另1份随机发用户)。21、监督检查记录完毕后其监督检查证书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毕。22、起重机械监督检查项目表、监督检查证书见附录。起重机械监督检查项目表、监督检查证书由本所备份保存,保存期为五年。制造单位自检原始记录及工作见证资料有制造单位存档备查,保存其不少于5年。23、有不合格项目的桥(门)式起重机,监督检查部应将监督检查告知书或监督检查意见书送所综合业务部,由综合业务
9、部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锅监科,以便及时采用安全监察措施。24、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陪同下,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25、监督检查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查作业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监督检查现场。如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长检查数量、项目。对于不具有现场监督检查条件的桥(门)式起重机,以及继续检查也许导致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查人员可以终止检查。26、监督检查人员每年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至少进行一次检查。27、监督检查人员负责制造单位监督检查证书的领取并在产品铭牌上打监督检查钢印。28、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对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负责。因监督检查工作失误导致事
10、故或违反本指导书规定,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29、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制造单位违反规定导致监督检查项目不合格、质量不稳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等问题,作以下解决:对一般问题,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向制造单位发出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对严重问题,由我所向制造单位发出监督检查意见书,同时上报市质检局锅监科、省局特监处、制造许可证审批机关。制造单位对提出的监督检查意见如拒不接受或不能及时纠正,我所应严禁制造单位继续生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30、制造单位对监督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书面向我所提出复检规定;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潍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
11、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受理机关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解决。31、本作业指导书自生效之日起施行。监 督 检 验 程 序1、监检程序1报检制造单位拟定固定的监检工作联络人员后,必须在制造起重机械产品前,向我所报检,报检时填写起重机制造申报表(见附件),同时上报生产计划,对A类项目应当及时告知我所;2审查受理制造单位的申报后,对制造单位的生产资质等进行审查: a. 审查符合规定,我所正式开展监检工作; b. 审查不符合规定,由所明令严禁制造单位进行制造生产起重机械产品;制造单位可以办理增项,由我所复审符合后,开展监检工作;3 监检: a. 安全性能项目监检:监检
12、人员按照“起重机械制造安全质量监督项目、类别、内容与规定”,在制造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制造过程,对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监督验证:(1) 技术资料的确认;(2) 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质量确认;(3) 重要受力构件质量的确认、实物检查、现场监督;(4) 出厂检查的现场监督和出厂技术资料确认、实物检查;b. 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检:(1) 我所每年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至少进行一次检查;(2)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转、内部质量审核及管理评审进行监督;c. 监检问题的解决:在监检过程中,如发现制造单位有违反规定导致监检项目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稳定或者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等问题,
13、监检人员根据情况,向制造单位发出整改告知书(涉及联络单和意见书),在制造单位作出整改、我所复查通过后签发证明;4证书:对监检合格的产品出具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证书,式份,两份送受检单位(份由制造单位存档,另份作为产品随机资料发送给用户),份由我所存档。对监检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2. 监检流程图制造单位报检监检机构受理制造资质审查监检不能生产办理增项不符合符合安全质量项目监检质量管理体系监检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整改办法整改办法是否合格是否合格监检证书是是是是否否否否发送意见告知书的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发送意见告知书的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3. 监检内容1监检项目及规定1、技术资料1、1设计文献 (B)
14、: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或设计任务书,其主参数和重要技术规定应当与图纸相符;确认方式:资料确认。12 制造图样 (B):1.2.1起重机总图、各机构装配图、重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原理图等签字齐全;1.2.2图样更改符合规定程序;1.2.3图样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2.4制造图样应与型式实验图样一致;确认方式:1.2.1-1.2.4资料确认。1、3 制造工艺 (B):1.3.1重要受力结构件、机构部件装配工艺和重要零部件的热解决工艺、重要焊缝焊接工艺文献符合规定;1.3.2需要进行焊接工艺评估的焊缝,有通过确认的焊接工艺评估报告;1.3.3进货、过程、出厂检查规程(或检查指导书)齐全;确
15、认方式:1.3.1-1.3.3资料确认。2、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质量2.1 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复验报告 (B):2.1.1进厂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提供的材质证明书或者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公章);确认方式:资料确认。2.1.2必要时应当对材料进行五大元素化验;确认方式:抽查实物。2.1.3各项指标应当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确认方式:抽查实物。2.2材料标记移植 (B):重要受力件和重要零部件标记移植应当对的无误,并且与实际用材相符;确认方式:、抽查实物。2.3材料代用手续 (B):重要受力结构件和重要零部件实际用材若发生材料代用情况,应当有材料代用手续,并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规定;确认方式:资料确
16、认、抽查实物。2.4 配套件 (B):2.4.1重要配套件应当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厂检查(验证)记录,并且符合图样规定;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2.4.2合格证上应当有制造厂名称、型号、重要参数和出厂编号; 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2.5安全保护装置 (B):对有型式诘难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当有有效的型式实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者有有效证明文献;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2.6外协件 (B):外协件应当有协议(协议)及其进厂检查(验证)记录,其名称、型号、规格()应当符合规定;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3、 重要受力构件质量3.1材质 (B):3.1.1重要受力结构件的重要材料
17、及材质应当符合设计文献和工艺文献规定;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3.1.2焊材符合设计文献和工艺文献规定;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3.2焊工资格 (B):从事起重机焊接的焊工应当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3.3 隐蔽件 (A):对重要受力结构件的隐蔽件在封闭前,必须通过监检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正道工序;确认方式:现场监督。3.4重要几何尺寸及焊缝 (B):3.4.1重要受力结构件拼装(组立)成型后的重要几何尺寸应当符合设计文献规定和相关标准;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3.4.2重要焊缝应当饱满、无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焊缝对口错边量及焊
18、缝布置应当符合工艺规定和相关标准,对焊缝的超次返修应当有审批手续;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3、5无损检测报告及其射线底片 (B):所选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比例和合格等级应当符合设计文献和相关规范、标准;出具的无损检测报告或射线底片应当合法有效,并且符合相关标准(监检人员抽查底片数量的比例不小于该台产品射线检测数量的20%;确认方式:资料确认、抽查实物。d.出厂检查各出厂技术资料:(1) 出厂检查记录、报告 (B) 关键工序检查记录应当符合规定;(A) 出厂检查记录或者出厂检查报告应当符合规定;确认方式:现场监督。(2) 出厂技术资料 (A):随机资料(安全技术规定的文献、合格证、安装使用维
19、护说明书和协议规定的其他资料)应当齐全,并且符合规定;确认方式:现场监督。(3) 铭牌 (A):铭牌上的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许可证编号、设备代码等内容应当齐全;在铭牌上打监检钢印;确认方式:现场监督。e. 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质量管理手册及其相关管理制度,应当符合规定,并且可以结合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更新;确认方式:资料确认。(2) 运转:对照有关资料和制造过程的检查,检查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可以有效运转,各项制度是否可以执行;确认方式:资料确认。(3) 内部质量审核算施:对照质量管理手册及其相关管理,检查相应的见证文献,是否可以有效进行内部
20、质量审核;确认方式:资料确认。(4)管理评审:对照质量管理手册及其相关管理制度,检查相应的见证文献,是否可以有效进行管理评审。确认方式:资料确认。4. 监检项目的类别及其监检方式1 监检项目的类别起重机械的制造监检项目分为A、B两类2 监检方式(1) A类制造监检项目,从事制造监检的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必须对其文献、实物进行现场检查或者现场监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未经现场监检确认或者监检确认不合格的,该批产品不能流转至下一道工序;(2) B类制造监检项目,监检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或者随机抽查各项文献、报告,登记表、卡,必要时
21、规定抽查实物或者进行现场监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规定;(3) 制造监检的检查、抽查或者现场监督等,都应当在制造单位提供的相应工作见证资料(设计文献、检查报告、实验报告、登记表、卡等)上签字确认。根据不同的制造监检方式,在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时,应当注明制造监检确认的方式(资料确认、实物检查、现场监督)、具体内容和签字日期。5. 监检记录监检人员应根据起重机械制造质量监督检规则的规定从事制造监检工作,并及时记录、填写监检项目表(必要时附相应工作见证资料)及工作见证确认单,对制造单位提供的技术文献应当予以保密。监检记录应有监检人员的确认签字。监检项目表及工作见证确认单由监检机构保存,制造单位自
22、检的原始记录及工作见证资料由监检单位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少于年。6. 工作见证材料确认签字办法 制造单位向监检人员提供的工作见证资料及工作见证确认单,应由该项目的具体操作人员签字,并有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制造单位应编写工作见证资料目录,监检人员在审核竣工作见证资料后在目录页签字确认,在工作见证资料签字的同时,应在工作见证确认单签字。7.监检问题解决办法监检过程中,如发现制造单位有违反规定出现监检项目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稳定或者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等问题,应作出如下解决:对一般问题,监检人员应当向制造单位发出联络单;对严重问题,由所向制造单位签发意见书,同时上报潍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制造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制造单位对提出的监检意见如拒不接受或者不能及时纠正,由所告知制造单位严禁继续生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8. 监检证书1我所对监检合格的产品出具监检证书,监检证书由我所统一编号,由监检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签字;由综合业务室加盖监督检查专用章。2对监检合格的产品出具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证书,1式3份,两份送受检单位(1份由制造单位存档,另1份作为产品随机资料发送给用户),1份由我所存档。附件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查工作联络单 编号: : 经监督检查,你单位在 的 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解决结果报送监检组或者监检机构。问题和意
24、见: 监检员: 日期: 制造单位接受人: 日期:解决结果: 制造单位主管负责人: 日期: (制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本联络单一式三份,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制造单位,其中一份返回监检机构。 附件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告知书 编号: : 经监督检查,你单位在 的 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解决结果报送监检机构。问题和意见: (监检机构公章) 监检员: 日期: 监检机构技术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制造单位接受人: 日期:解决结果:制造单位主管负责人: 日期: (制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注:本单一式四份,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一份报送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
25、监察机构,两份送制造单位,其中一份返回监检机构。附件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证书 编号: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证级别 : 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型式(品种): 产 品 型 号:设 备 代 码 : 产 品 编 号: 制造完毕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该台产品的制造,经我机构监督检查,安全性能符合 的规定,特发此书,并在产品铭牌上打如下监督检查钢印: 监 检: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监检机构公章) 监检机构: 年 月 日 监检机构核准证号: 注: 本证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制造单位随出厂文献交使用单位,一份制造单位留存,一份监检单位存
26、档。附件起重机械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查项目表 编号: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联系人电话制造地址设备代码制造日期产品类型(类别)产品型式(品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监检开始日期监检结束日期监检项目表序号监检项目监检 类别监检结果工作见证监检员确认(审查)日期11技术资料1.1 设计文献B21.2 制造图样B31.3 制造工艺B42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质量2.1 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复验报告B52.2 材料标记移植B62.3 材料代用手续B72.4 配套件B82.5 安全保护装置B92.6 外协件B103重要受力结构件质量3.1 材质B113.2 焊工资格B123.3 隐蔽件A133.4 重要几何尺寸及焊
27、缝B143.5 无损检测报告和射线底片B 续表序号监检项目监检 类别监检结果工作见证监检员确认(审查)日期154出厂检查和出厂技术资料4.1 出厂检查记录、报告BA164.2 出厂技术资料A174.3 铭牌A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评价(或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记事:监检: 日期:审核: 日期:注:检查项目表中所有项目所有合格后,签发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证书,并在生产厂家出厂铭牌上打监检钢印。本检查项目表由监检机构存档备查。 附件WGJL11-50记录编号: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查记录(桥、门式起重机)型号规格 产品编号 制造单位 潍坊市锅炉压力容器检查研究所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型式实验备
28、案)编号联系人/电话制造地址设备代码产品编号产品类型(类别)产品品种(型式)产品型号规格制造日期年 月 日监检开始日期年 月 日监检结束日期年 月 日监 检 记 录序号监检项目监检类别监检内容与规定确认核算的资料或实物确认方式/数量11技术资料1.1 设计文献B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或设计任务书,其主参数(额定起重量、跨度、悬臂长度、起升高度、工作级别、起升速度、大小车运营速度)和重要技术规定应当与图纸相符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设计任务书,编号 ,主参数和重要技术规定相应的相关图纸(总图、主梁(桥架)图、小车图、大车运营图等),图号 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21.2 制造图样B(1)起
29、重机总图、各机构装配图、重要受力结构件图(主梁或桥架)、电气原理图等签字齐全;(2)图样更改符合规定程序;(3)图样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4)制造图样应与型式实验图样一致(1)签字齐全(总图、小车图、大车运营图、主梁图、横梁图、支腿图、电气原理图)(2)更改图名图号 更改 处, 更改人 ;(3)图样执行标准和规范 (4)制造图样与型式实验图样一致是否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31.3 制造工艺B(1)重要受力结构件、机构部件装配工艺和重要零部件的热解决工艺、重要焊缝焊接工艺文献符合规定;(2)需要进行焊接工艺评估的焊缝,有通过确认的焊接工艺评估报告;(3)进货、过程、出厂检查规程
30、(或检查指导书)齐全(1)a.装配:主梁(或桥架) 支腿 大车 小车 吊钩组 b.热解决: 制动轮 轴热解决工艺 , 主c.焊缝焊接工艺: 主梁 支腿 2)焊缝需要焊接工艺评估的报告 ,内容符合规定是否(3)进货检查规程 制造过程检查规程 第1页出厂检查规程 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42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质量2.1 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复验报告B(1)进厂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提供的材质证明书或者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公章);(2)必要时应当对材料进行五大元素化验;(3)各项指标应当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结构件和零件材质证明(盖板、腹板、横梁、支腿、车轮、制动轮、吊钩),其他材料 ;是否
31、抽查化验材料,抽查报告编号 ;材质证明书或抽查化验报告的各项指标符合规定是否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抽查实物抽查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52.2 材料标记移植B重要受力结构件材料标记移植应当对的无误,并且与实际用材相符主梁材料标记移植对的无误是否抽查实物抽查数量 份62.3 材料代用手续B重要受力结构件和重要零部件实际用材若发生材料代用情况,应当有材料代用手续,并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规定有无 材料代用结构件和零件材料代用(上盖板、下盖板、腹板、下横梁、支腿、大车轮、小车轮、制动轮、吊钩、其他);材料代用手续的编号和内容 ;符合有关规定规定是否是否抽查实物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抽
32、查实物抽查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72.4 配套件B(1)重要配套件应当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厂检查(验证)记录,并且符合图样规定;(2)合格证上应当有制造厂名称、型号、重要参数和出厂编号(1)重要配套件合格证(电动机 、减速器 、制动器 、吊钩(组) 、钢丝绳 、缓冲器 、起重量限制器 、起升高度限制器 、电动葫芦 、电磁吸盘 、抓斗 、高强螺栓 、配电箱 、电阻器 组、控制屏 、电线电缆 种、防爆零部件 (桥式)其他 ;进厂检查(验证)记录 份,编号 ,符合图样规定是否(2)合格证上制造厂名称、型号、重要参数和出厂编号符合规定是否第2页是否抽查实物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抽查实物抽查数量
33、 份附工作见证 份82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质量2.5 安全保护装置B对有型式实验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当有有效的型式实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者有效证明文献型式实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带制动电机、制动器、缓冲器、 电动葫芦、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爆证明书(电机、车轮、电动葫芦、制动器、电器箱);其他证明书 ;是否抽查实物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抽查实物抽查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92.6 外协件B外协件应当有协议(协议)及其进厂检查(验证)记录,其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应当符合规定外协件品种: ,进厂检查记录 份,编号 ,名称、型号、规格(参数)符合规定规定 是否是否抽查实物资
34、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抽查实物抽查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103重要受力构件质量3.1 材质B(1)重要受力结构件的重要材料及材质应当符合设计文献和工艺文献规定;(2)焊材符合设计文献和工艺文献规定(1)a.主梁(上盖板、下盖板、腹板)和材料材质符合设计文献和工艺文献规定是否b.支腿 是否(2)焊材(焊丝、焊剂、焊条)符合设计文献和工艺文献规定是否是否抽查实物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抽查实物抽查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113.2 焊工资格B从事起重机焊接的焊工应当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焊工资格证书 个, 是否 有效是否现场抽查资料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抽查实物抽
35、查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123.3 隐蔽件A对重要受力结构件的隐蔽件在封闭前,必须通过监检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a.主梁肋板、筋条(数量,尺寸,间距)和封闭后不可见项目(焊缝和其他 )符合图纸和工艺规定是否第3页b.支腿 是否现场监督附工作见证 份133重要受力构件质量3.4 重要几何尺寸及焊缝B(1)重要受力结构件拼装(组立)成型后的重要几何尺寸应当符合设计文献规定和相关标准;(2)重要焊缝应当饱满、无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焊缝对口错边量及焊缝布置应当符合工艺规定和相关标准,对焊缝的超次返修应当有审批手续(1)拼装(组立)成型后的重要几何尺寸:主梁是否,支腿 是否(2)a. 4条重要焊缝和其他重要对接焊缝有缺陷;主梁是否支腿 是否b.符合工艺规定和相关标准,是否c.是否有超次返修, 审批手续编号 ;是否抽查实物资料确认确认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现场抽查抽查数量 份附工作见证 份143.5 无损检测报告及其射线底片B(1)所选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比例和合格等级应当符合设计文献和相关规范、标准;(2)出具的无损检测报告或射线底片应当合法有效,并且符合相关标准(监检人员抽查底片数量的比例不小于该台产品射线检测数量的20%)(1)无损检测方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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