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销合同书供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经销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签订本总经销协议书,并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销的商品及数量甲方委任乙方为商品的总经销商。乙方保证在协议期间每年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数量或金额)。 二、经销地区以地区为限,乙方在该地区享有 商品的专营权,有独自签约权。甲方应维护乙方的专营权,在该地区不设立第二个经销商。三、订单的确认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四、付款付款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甲方在收到货款后
2、发货。(2)。五、市场情况报告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六、广告宣传费用乙方应负担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所有用作广告宣传的资料必须送交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事前同意。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仲 裁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
3、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按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条款(1) 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给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所获利润的百分之支付给乙方。 (2) 乙方未能在月之内向甲方寄送至少(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4) 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供货人): 乙方(代理人): 代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签署地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