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43.13KB ,
资源ID:3388300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38830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特性研究.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特性研究.docx

1、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特性研究     孙小夕+张金阳+李忠萍 摘要:当下,我国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环境问题的产生,不仅与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也与部分环保机关的失职、渎职行为密不可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适时出现,为环境公益的救济提供了途径和方式。 关键词:环境公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特性研究 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破坏问题愈加严重,环境污染案例比比皆是。这些破坏环境的行为的发生,与部分环保部门的不作为或怠于作为有很大的关系。在传统诉讼模式中,当行为主体与环境污染及破坏无直接利害关系时,司法不对其提供保护。新民诉法中设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说为环境司

2、法保护提供了契机。然而其对原告主体资格进行了较严格的限制,司法实践中仍有很大一部分诉求难以适用。面对环保机关的失职、渎职行为,公民个人的力量难以与环境行政保护机关抗衡,司法救济途径依旧不畅[1]。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环境利益,为了完善环境行政管理途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和实施迫在眉睫。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环境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公众环境权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可能时,法院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纠正、停止其侵害行为的诉讼形式[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我国的新《环境保护法》或《行政诉讼法》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

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仍处于发展阶段。本文将重点研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性所在,以期为厘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义、性质及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一、 公益性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公益性主要表现为无论主体自身环境利益是否受到损害,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公共环境利益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中,学界提出应适当放宽原告资格,赋予更多的主体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利,以更好的保护环境公益。原告资格既包括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也包括公民个人,而公民个人应当成为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主力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公民个人是环境污染及破坏的“亲历者”,感受最为直接;同

4、时,物质资源的极大满足使人们对于优质生存环境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公民环保意识的提高与法制意识的提升,使人民面对环境行政保护机关的不作为或怠于作为导致环境污染和破坏时,想要为了公众的环境利益而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此时,环境污染或破坏并不一定直接影响了起诉人的个人利益也就是说并不需要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公民仅就环境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可能受到破坏就可以提起诉讼,以此来保证公众环境的健康。因为环境问题具有破坏性强、污染面积广、恢复时间长等特点,环境若真正遭受侵害,其损害的并不仅是某个人的个人利益,而是整个社会的共同的环境利益。所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不考虑个人得失,以无所畏惧的精

5、神,对抗环境行政保护机关的不作为或疏于作为而导致或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行为,其维护的是全社会的共同的环境利益,这也是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公益性所在。 二、监督性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实现了对环境行政机关的环境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实行以来,已经有多地环保局被推上被告席,尽管并没有将诉讼程序进行到最后,但这一过程却促进了环保机关认真履职,认真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由此我们能够看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将使环境保护机关得到更加有效和严厉的监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包括检察机关、公民及社会团体等,这也就意味着环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将接受多方面主体的监督[3]。

6、长期以来,受政治体制及执法环境的影响,环保机关的履职也面临着一定的压力和负担。某些地方环境问题泛滥,违法企业以“法不责众”为借口拒不接受处罚;也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利益的发展,对环保局施压,使其对违法企业的行为“视而不见”,从而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实行后,环境行政保护机关的尽职履责将时刻面临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等的监督,同时,环境行政机关也可以此为“理由”对抗违规企业及施压的官员等。 三、 教育警示性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使环境行政保护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压力。目前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例很多,但绝大部分都以撤诉为终结,尽管诉讼没有进行到底,但却推进了环保

7、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也由此,环保机关的不作为或怠于作为直接曝光在人民的视野中,环保部门将面临更多审视与挑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使得越来越多的失职的环保机关被推上被告席。这无疑是在全国各地的环境行政保护机关的头上敲响了一记警钟,为了维护好自身的行政执法形象,环境行政保护机关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会更加谨慎、认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履行法定职责。 四、 预防性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根本目标是保护公众的环境利益。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成立,可以以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也可以是还没有造成现实损害但有使环境公益遭受危害的可能性为前提。环境公益与其他权益不同,具有一定的不可逆性,一旦遭受侵害,所造成

8、的损害后果非常严重,事后补救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也很难恢复原状。所以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预防极其重要。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中,将可能危害环境公益的行为列入诉讼范围也是防止环境公益遭受损害的一个前提。把可能存在或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环境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中,以防止环境公益遭受不明损害或影响,切实保护公众的社会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带来的影响却不可小觑。它不仅能促进环境行政保护机关依法履职、公正执法,还能有效提升环保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这也是打造“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本文仅就环境

9、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性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研究起到帮助。(作者单位: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 参考文献: [1]晋松:《困惑与突破:环境司法保护的诉讼模式基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反思》,《法律适用》2014年第2期。 [2]夏云娇、王国飞:《国外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以美国、日本为例》,《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 [3]秦天宝、段帷帷:《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以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法商研究》2015年第2期。 商2016年15期 商的其它文章 三亚滨海旅游过夜游客消费结构分析 新形势下金堂县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对策研究 试论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及其中国化途径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研究 知识产权壁垒对我汽车出口的影响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研究   -全文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