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31.54KB ,
资源ID:3386497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38649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城市高速公路管理分中心土地集约化利用研究.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城市高速公路管理分中心土地集约化利用研究.docx

1、    城市高速公路管理分中心土地集约化利用研究     摘要:本文首先解读了国家相关规范关于高速公路管理分中心的功能和用地指标,通过对现有城市高速公路管理分中心的功能和用地调查,找出在土地集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采用集中式管理、设施共享和提高容积率等措施,实现城市高速公路管理分中心土地集约化利用,并给出实例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高速公路;分中心;土地;集约化 1 、引言 中国目前正处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化水平由2000年的36.09%上升到2009年的46.6%,城镇人口达6.2亿,2006到2009年,每年新增的城镇人口数量大约为1500万人。根据

2、中国城市化目标,未来还将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居民,导致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城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以深圳为例,从2002年底到2005年底,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由2002年的513km2增长到2005年的703km2,年均增长率达12.3%,按照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目前深圳可建设用地规模200 km2左右,以现有年均增长规模,再有5年将耗尽所有城市建设用地。因此,必须代以集约式的土地利用方式,通过建设用地利用的效益挖潜来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在城市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建设领域,也应该改变过去土地粗放式利用的特点,实现土地集约式利用,满足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2 、高速公路管理分中心的功能及建筑

3、用地指标 按照我国交通部颁布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通用规范》(JTG D80-2006)规定,省(市、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宜设管理中心、管理分中心、管理站、养护工区等,其中管理中心是负责全省(市、自治区)高速公路的管理与养护,本文研究的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是负责所辖区域或路段的管理工作,功能不同于管理中心。分中心内设收费、监控、通信分中心,应具备收集、分析所辖区域或路段管理各部门有关资料与数据,随时掌握公路状况和交通情况,实现对公路运行和信息的监视和控制能力,宜靠近所辖路段或区域设置。同时分中心又是每条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办公、员工住宿、生活的场所,需要配备综合楼、食堂、宿舍

4、体育场(馆)等房屋建筑。 规范规定的管理机构用地和建筑面积指标见下表1-1。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高速公路的管理设施开发强度普遍较低,土地利用较粗放,有较大的潜力可以挖潜。 3 、深圳市高速公路分中心土地集约利用现状 深圳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经济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呈多元化特征。截至2010年底,在已建成的10条高速公路中,详见图1,分别由5家企业投资建设和管理。详细情况见表2-2。 为方便管理,每条高速公路均设置有分中心。除广深、深汕、深惠三条高速公路分中心设在深圳市外,其余7条道路均设在深圳市内。从高速公路的管理模式上分析,深圳市早期建设的高速公路采用分

5、站式管理,即收费管理人员住宿于其工作的收费、监控、通信站或分中心,一般分中心与收费站合建,各收费站、分中心均设置食宿等用房,典型的有梅观高速、机荷高速、盐坝高速;后期建设的高速公路则采用集中式管理,即将各收费、监控、通信站的管理人员集中到分中心,而各收费站不设食宿等用房,典型的有南光高速、水官高速、龙大高速等。 下面列举了分站式和集中式管理的收费站和分中心的用地规模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分站式管理模式下各管理设施所占同地相差不大,而集中式管理模式下分中心占用用地较大,但收费站的用地规模得到压缩,用地较小。总体来看,分站式的用地面积较集中式大,集中管理模式用地相对集约。 另外,我们调查中也发现

6、部分集中式道路分中心存在综合楼面积过大,内部集中布置程度不够,土地浪费严重。 4 、分中心土地集约利用 深圳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明显受到土地空间限制、能源和水资源短缺、人口膨胀压力、环境承载力等“四大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因此,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在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建设领域,为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目标,可以从规划、管理上进行优化控制。 4.1新建高速公路宜采用集中管理模式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集中式管理模式较其他管理模式比较,可将高速公路管理收费人员集中到分中心,各收费站不提供食宿设施,各站建筑规模和用地规

7、模得到大大缩减,并方便日常营运管理,提高了设施效益。因此,新建高速公路均推荐采用集中式管理,将住宿全部集中到分中心。 4.2配套设施共享利用 根据高速公路配套设施的特点,部分设施可以共用,特别是同一家建设单位建设、管理,且较近的多条高速公路,如养护工区、分中心原则上可以实现共用。因此,对不是必须放在每条路上的配套设施应从规划层面进行整合,实现多条道 路共用,提高设施使用效率,从而节约建设用地。如深圳的水官高速公路和清平高速公路均为一家公司投资建设和管理,两条道路相交,长度都不足30公里,因此,设置了一个分中心,负责两条道路的管理和员工住宿。 但在高速公路规划领域,一直忽视后期的建设安排

8、和分中心等配套设施相关规划,一般是交通规划部门编制高速公路线网规划(不涉及配套管理设施用地位置和规模),后期的建设由企业负责,导致了一路一中心的现状。如能在城市高速公路网规划初期,就明确那几条道路应该由同一家建设、设一处营运中心,并控制好用地规模或位置,将能很好地节约建设用地,并方便高速公路管理,发挥土地和设施的最大效益。 4.3提高分中心容积率控制用地规模 在满足分中心各类设施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减小用地面积,是促进土地高效集约化利用的最有效途径。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分中心采用多大的开发强度才比较合适。 (1)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存在的问题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的高速

9、公路配套管理用地和建筑面积,是考虑分站式管理模式下分中心用地和建筑规模,只包含本中心办公和住宿面积,不包含其他站的人员住宿面积,与集中式管理模式下将所有人员集中到分中心的功能不符,因此,不能套用该规范标准。另外,从土地使用强度上看,规范确定的分中心容积率偏低,应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实现土地集约化用地。 (2)分中心用地功能 根据《深圳城市规划标准准则》(2004年),高速公路配套管理分中心用地性质为高速公路配套设施用地(T2),但从使用功能看,其用房组成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办公室、总监控室、票证备用金室、档案室、会议室、娱乐健身房、员工餐厅、员工宿舍、篮球场等,因此,分中心实际是办公+住宿功能

10、配套单身宿舍),其用地指标宜参照办公用地和三类居住用地指标选取。 (3)分中心容积率确定 决定地块容积率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区位因素,包括服务区位、交通区位和环境区位,其中服务区位是影响地块容积率的关键因素。地块与市、区中心的距离越近,其容积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交通区位和容积率存在正相关系,交通条件优越的地段相对其他地区的可以偏高。环境区位则相对独立,其影响力将明显小于服务区位和交通区位。其次,建筑用途和建造年代也是影响开发强度的因素之一。不同类型的建筑对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是各不相同的。如工厂厂房多为底层或多层建筑;办公、居住建筑可以建造高层,而公共设施建筑无论出于何种区位,其容积率一般

11、变化不大。 分中心容积率确定也应考虑区位因素,分中心选址在临近中心区、区位好的地段,应采用较高容积率。因此,不同高速公路的营运中心选址确定后,应充分分析周边区域条件,采用合适的开发强度,既能起到节约土地,又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深圳市基于紧约束资源条件下,提出了“非用地扩张型”的总体规划思路,对全市建设用地进行了密度分区,并确定了不同密度分区的基准容积率,详见下表: 由于高速公路分中心一般位于城市外围一般地区和生态保育区周边地区,因此,分中心基准容积率可采用密度分区中的Ⅲ-Ⅳ区,容积率宜采用1.8-3.2,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但一般考虑到营运中心居住和办公分开,并且其办公和宿舍建筑规模不

12、是很大,也不宜采用较高容积率。 综合以上分析,为便于实际操作,容积率按1.8~2.4控制。在交通条件好、周边配套较好地区,建议容积率取高值,反之,在交通条件差,相对偏僻的地区可以采用低值。 5、实例 深圳市某正在建设高速公路,长约30.6公里,设四处收费站,共有133条收费车道,收费和管理人员约492人,采用集中式管理模式,拟建设一处营运中心,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4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按上述研究成果,其用地规模计算如下: (1)建设规模计算 根据总收费和管理人员数量和收费车道数,参考办公室、总监控室、票证备用金室、会议室、餐厅和员工宿舍等人均(车道)建筑面积指标,计算出该营运中心综合楼

13、4212m2,宿舍约7920 m2,食堂900m2,水电房约300 m2,总建筑规模约13332 m2。 (2)用地规模计算 根据该营运中心的初步选址,位于城市外围一般地区,交通便利,为城市建成区,因此推荐该地块容积率采用2.4,考虑该地块较小,容积率适当折减,取2.2,则该营运中心用地规模为13332/2.2=6060 m2。 (3)最终批准规模 最后该营运中心选址意见书批准的用地规模约为6400 m2,同上计算相当,同该公司初次申请用地节约33600 m2。 6、结语 城市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土地集约利用一直缺乏专门研究,缺少有效的技术标准指导,给用地审批部门带来一定的不便,建议交通规划部门应予以重视,从高速公路线网规划时就应统一考虑相关配套设施的选址、功能和规模,并通过适当提高容积率,实现城市用地的集约利用。   -全文完-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