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捷讯-永科品牌手机购销合同甲方:深圳市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销售合同,双方共同信守。1. 相关解释:在本合同中(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知识产权”是指甲方相关产品的任何专利、版权、注册设计、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专有技术权及其它工业或知识产权。“受控信息”是指甲方依据或结合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口头或书面的,无论这些信息是否注明“机密”或相关标示)。“不可抗力”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定义。“书面文件”包括电报、传真以及其他相关的用文字表述内容的纸制文本。2. 合作模式:2.1 本
2、合同约定甲方和乙方的经销关系的基本内容,指定乙方销售的区域 ,如乙方超出规定的区域销售,即视为乙方窜货,甲方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窜货处理协议处理。2.2 乙方务必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提货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对该产品后续的经销权。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提货数量后,可优先享有后续产品的经销权。 2.3 在乙方销售不力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对乙方无法供货的大卖场、连锁店或核心售点进行直供,或由甲方另行指定第三方负责直供。3产品价格:3.1 甲方只接受货币资金的付款方式,具体操作按着“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执行。3.2 甲方在甲方产品(以下称“产品”或“货物”)上市初期即提供具备竞争
3、力的价格,乙方应加快货物的周转和消化,甲方不对乙方的产品库存损失和产品的跌价损失承担责任。3.3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保证该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的规范运作。乙方保证按照与甲方协商共同确定的价格体系供货,并在甲方指导下,约束下级经销商不正当的销售行为,防止窜货乱价等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具体按窜货处理协议(见附件三)执行。4产品的订购和供应:4.1 乙方通过甲方的网上订单系统下达订单,在网上订单系统未建立的情况下,也可通过甲方规定的订单格式(见附件一)填制要货订单并传真或发送E-mail至甲方,传真订单需乙方的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一经下达订单即不得取消。4.2 甲方自接受乙方订单并收到全额订
4、单货款后开始供货,甲方同意乙方分批次提货,乙方承诺每次提货不少于100台。4.3 乙方应按本合同列明的甲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向甲方递送有效、完整、正式并经乙方授权人士签字的收货人委托书(见附件二)。5. 产品的储运与验收:5.1 在乙方所订货物到达收货人委托书所规定的目的地(如机场、承运商仓库或乙方收货地等)后,乙方必须及时提货,尽量做到当天提取货物,如果在货物到达目的地2天内乙方未能提取货物,需及时通知甲方,如果3天内乙方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乙方已提取该票货物。5.2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该当场拆开运输包装进行验货,检查收货数量是否与随货同行的送货清单相符,每箱手机卡通箱包装是否完好,尤其要仔细
5、检查封口有无被揭开后用透明胶纸重贴作二次封箱的迹象。5.3 乙方在签收前验货时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开箱检查,如果出现货损或丢失,需立即通知甲方和承运商,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解决办法。应甲方要求时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报案,索取相关证明,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或承运商索赔的依据,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时在送货清单签收单上注明所有异常情况,包括包装异常和货物损失情况。5.4 乙方签收货物后,如果再提出包装异常造成货损或货物缺失等问题,甲方将不给予受理,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5 乙方验货无误后,需签收送货清单。对于送货上门货物,签收单需交给送货的承运商返回。对于机场自提货物,每月的签收
6、单需在下月5日前集中寄回甲方计划部。如果乙方拒绝提交签收单,则甲方有权终止发货并视为乙方已安全收货。5.6 甲方向乙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5.7 甲方向乙方承诺在交付产品时,产品的外观及性能不会存在缺陷,并且在外包装上附有标示。基于这点,乙方在验货后在本合同第5.8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经甲方证实的任何缺陷产品,甲方将负责更换、维修。5.8 乙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交付后10天内对产品提出异议,并提交书面检测结果和提出处理要求。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出异议及检测结果,该订单项下所有产品视同通过乙方验收并被乙方接受。6. 风险划分货物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
7、担,货物所有权自乙方提取货物或被视为提取货物后自甲方转移给乙方,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后的风险由乙方承担。7 销售责任与义务:7.1 乙方作为区域的特约经销商,承担约定产品在所辖销售区域的经营责任,乙方应与甲方充分合作,争取销量最大化。7.2 乙方不得视甲方人员(包括甲方分支机构人员)在无甲方书面授权(必须加盖公章)的情况下签署的任何文件、合同及做出相关承诺为甲方的行为,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7.3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规划和策略进行终端网络的建设和组织人员的配备,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市场信息及销售日报表。7.4 乙方必须建立稳定并有战斗力的销售团队和分销渠道,能够迅
8、速将产品销售出去。7.5 乙方在提货的一个月内,必须供货到所辖销售区域各市、县、乡镇零售店,确保产品上柜率在该地区达到70%。8. 产品的售后服务: 8.1 乙方在销售期间必须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和甲方的客户服务政策。8.2 产品维修服务由甲方负责,乙方及乙方销售渠道有义务用商品机为顾客和经销商提供换机服务,并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工作。8.3 乙方及其销售渠道应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甲方服务政策为乙方下级经销商和顾客提供换机服务。乙方直接与甲方进行换机物流往来服务,为解决甲方物流安全和管理接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承担相关费用。8.4 乙方制作的促销礼品或赠
9、品,不得使用“宝捷讯”品牌及甲方的任何标识,其后续服务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并需在包装中注明服务受理电话和服务承诺;如果出现因乙方使用非甲方原装配件引起的任何产品责任事故和产品质量纠纷由乙方负责。8.5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与甲方签订宝捷讯手机检测换机协议。9. 合作的有效期:合作的有效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作的所有机型所签订的合同中最晚合作期限止。 10. 知识产权:10.1乙方应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甲方的任何相关知识产权。10.2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更加有利于产品的宣传和销售,甲方将授权乙方正确使用与甲方产品或服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10、。10.3乙方不得纵容或默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11. 保密规定:双方应对本合同本身的内容,以及在双方执行合同的过程中的各种通知、补充说明、附录和有关产品价格、使用说明、操作方法、授权代码等任何文件资料及其内容严格保密。合同双方均不得把上述的任何文件资料与信息透露给无权获得上述文件资料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人士。合同任何一方如果发现与本合同无关的个人和机构、团体掌握上述的任何信息,应该立即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合同的另一方,以免造成损失。如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则该方依实际损害程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其他事项:12.1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协
11、议附则或以附件形式对本合同中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2 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12.3 本合同是双方经过协商而达成的,它涵盖了双方目前所能考虑的所有议题并达成了共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12.5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深圳市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 附件一: 手机订货单
12、 (订单编号:YK- )供货方(甲方):深圳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购货方(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宝捷讯-永科手机购销合同的约定,现就乙方订购甲方宝捷讯-永科品牌手机事宜,签订下列协议:一、产品名称、颜色、数量、金额:产品名称颜色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具体配置备注总金额金额小写(RMB)金额大写: (RMB)二、付款方式:甲方严格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乙方须在甲方确认本订货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现金、支票或付款凭证(汇票、电汇)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发货。三、交货方式:1、交货时间:2011年 _月 _日;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_ ; 4、指定收货人 ,联系电
13、话 。四、货物验收:乙方收货时,应对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进行检验,如有异议须在货物签收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物流部;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商务部。书面通知须有甲方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否则甲方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五、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约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六、其他:1、本订货单具有合同的效力。其传真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传真件必须清晰整洁,印鉴齐全并加盖公章。2、本订货单未尽事宜,依据双方签订的宝捷讯-永科手机购销合同履行。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深圳市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
14、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深圳市横岗189工业区广达路宝捷讯工业园 地址: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附件二收货人委托书深圳市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由 2011年 月 日起,我司授权本公司员工_为我司指定收货人,负责提取贵司发送给我司的货物,我司对此收货人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收货人的个人资料和收货地址如下: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签名模式收货单位: 收货地址: 签收章样本:注:1、委托书必须即时传真至深圳市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传真号为0755-28659199,传真件有效;2、如果收货人资料变更,深圳市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将在收到新的委托书传真件的当日起给予更改。3、收货人
15、资料不得涂改。收货人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委托人(公司名称和公章):2011年 月 日9附件一:窜货处理协议甲方:深圳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 目的:为了规范市场操作,保证全国经销商的利益,确保供销渠道的畅通,特制定如下窜货管理协议:一、窜货认定:各级经销商均有自已的经销区域,凡将本区域所经销的产品销售到本区域以外的其他任何区域,并且一次性销售数量在10台以上的,即视为窜货。二、窜货保证金收取: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确定合作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窜货保证金1万元,合作终止后甲方将退还窜货保证金给乙方。三、窜货处理流程:1. 被窜方经销商及本公司宝捷讯公司销售人员发现疑似窜货,自行根据串号(即IMEI号
16、)在自身条码管理系统内进行核实是否是本区域的货物,非本地货物后报宝捷讯公司核查,查出窜货源。2. 宝捷讯公司收到报查后核查,核查结果会告之被窜方经销商,并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窜货经销商停止窜货并收回已窜货物。3. 窜货经销商和深圳宝捷讯公司负责该区域销售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从被窜货方处收回窜货,运费由被窜方承担。7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回的,总部视为窜货经销商拒绝收回处理。4. 如窜货经销商拒绝收回窜货,则被窜货经销商有权收缴窜货,被窜货经销商在“收货价+30元”(收货价不能高过公司规定的指导零售价)的价格之内收缴窜货,并将窜货发至宝捷讯公司总部。公司总部会从窜货经销商的窜货保证金中扣
17、除相应的货款及相应罚金给被窜货的经销商。5. 窜货经销商第一次窜货的罚金为500元/台,第二次窜货的罚金为1000元/台,如发现有第三次窜货,则窜货经销商则被视为恶意窜货,宝捷讯公司则有权解除与该窜货经销商的合作,并对其处以相应的惩罚。6窜货行为经确认后,该经销商需就所窜货物支付500元/台的窜货罚款,窜货处罚款总额的60%归被窜货方所有,40%归宝捷讯公司用于查处窜货的费用。7. 以上所有需支付给被窜货方的相关款项,均由厂商以同等货款的形式在被窜货经销商提货时充抵货款。四、本规定为销售协议的补充,同销售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解释权为宝捷讯永科品牌事业部。 甲方(签字盖章):深圳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2011年 月 日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