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状况调研汇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状况调研汇报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顿就业困难人员为重要目,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各类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期有效机制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贯彻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现已开发了保安人员、巡警协管员、执法局协管员、道路保洁员、公厕管理员、法院书记员、协议制消防员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顿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增进了社会友好稳定。一、公益性岗位基本状况公益性岗位开发种类及安顿对象。公益性岗位重要
2、有:小区管理岗位,包括小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小区服务岗位,包括小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报刊亭、保健、扶老、托幼服务等。小区单位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从摸底状况看,沂水县公益性岗位涵盖了上述公益性岗位三种类型70%以上。公益性岗位安顿对象重要是:就业困难人员人员、享有都市居民低保一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及进行失业登记其他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构成。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顿人员合计 人,其中:1、保安企业保安员100名;2、巡警大队巡查协管人员150人;3、执法局
3、执法协管员17人;4、交警队协管人员104人;5、环卫处道路保洁员、垃圾清运及公厕管理等人员400人;6、地税局协税员30人;7、县法院40人;8、公证处3人;9、人民银行6人、农发行2人;10、邮政局160人、邮政银行30人;11、协议制消防员20人;12、检察院8人;13、教体局13人;14、卫生局12人;15、劳动保障协理员1478人。公益性岗位待遇。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助,多数用人单位按我县最低工资原则执行,由XX年每人每月380元增至目前每人每月800元;部分单位执行9001200元。如:1.保安企业。平均工资在1000左右,交社保,费用重要来自所服务单位
4、服务费。2.巡警大队。工资水平在800至 1000元左右,费用县财政从防控中心列支。3.执法局。月工资850元,交三险,费用由财政预算列入单位经费。4.环卫处。工资在650至1200元之间,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二是社会保险补助,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由财政予以补助,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处理。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奖励、补助等。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由两块构成:一是社会保险补助。二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奖励、补助等。公益性岗位管理模式。重要是采用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劳务派遣措施。公益性岗位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
5、人员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沂水县XX年至今先后挖掘开发公益性岗位多种。重要分布在19个乡镇及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林业、地税、法院等单位,岗位有劳动保障协管员、小区管理工作人员、保洁、保安、协警等。为保证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还先后安顿了 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力所能及岗位做某些有益工作。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一样特点,我们开展常常性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各用人单位在加强管理同步结合公益性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岗位
6、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有关知识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平常工作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爱惜来之不易工作机会,充足认识自己工作重要性,在各自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各使用单位很好评价,个别体现突出和有专长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于突出体现和踏实诚恳工作态度已经被吸纳到小区业务管理和小区党支部班子等岗位工作。他们用自己智慧和辛勤汗水为沂水建设添彩助力,小区居民生活环境也在他们手中发生着变化。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沂水实际,制定了公益性岗位管理措施。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各项制度: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状况。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制制定、
7、工作绩效考核,充足发挥公益性岗位社会效益。严格用人管理,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基本权益。公益性岗位必须优先安排持有再就业优惠证“4050”人员、夫妻双方上岗人员、扶养未成年子女家庭人员、享有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困难人员、随军家眷、复转军人、城镇退伍士兵、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录取。招聘工作由沂水人社局负责,各镇、街道协办,有关部门配合,对录取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签订劳动协议并持人管理录取手续到用工单位报到。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
8、,进行对应调整,对空岗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人社局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进行检查,并列入对各镇劳动保障工作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处理两个关系。一是劳动关系问题,由于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主体管理不合适直接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协议,以至于不少单位提出,假如和用工单位签劳动协议,我们就不能使用了。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性岗位安顿一部分是大龄人员,不少人难免有这病那病。尚有也许碰到意外事故,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对此表达担忧,不少用工单位表达,处理不了工伤、医疗问题,不敢使用下岗失业人员。对此,县政府把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群体社保补助由本来养老、失业扩大到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补助,从而顺利地处理了这一难题
9、。此外按照社平工资40%扣除单位享有社保补助,剩余部分作为岗位补助补给用人单位,补充了单位经费。实现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体双满意。对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社保补助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三、存在问题有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再就业政策是一种长期政策性较强工作,有关政策宣传重要集中在工作开展初期,在工作初期虽然也开展了大规模宣传工作,但由于后期宣传工作跟不上,导致舆论气氛不浓,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也极大制约了工作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自身素
10、质与开发公益性岗位不相适应。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这些与用人单位对员工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也影响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如执法协管员、巡查协管员、协议制消防员、法院书记员等对年龄、学历等均有不一样程度规定,多数就业困难人员不符合岗位规定。工资待遇不太规范。一是缺乏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停上涨状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种预期;二是有岗位购置了保险、有则没有,购置险种也不尽相似,甚至有个别岗位一直未签定劳动协议,自身工资水平就不高,导致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三、提议与对策多方筹集资金。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从业人员经费,实行由用人单位出一点、社会保障部门出一点措施来进行筹集专题用
11、于公益性岗位。对于在公益性岗位就业“4050”人员,用再就业资金提供免费培训、按月予以工资性补助、符合条件再予以养老、失业保险补助。用人单位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从业人员工资进行补助,公益性岗位开发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原则。今年再就业资金将重要用于社会保险补助、岗位补助和再就业培训补助,应加大再就业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比重。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要规范岗位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取原则,根据“本人申请、小区公告、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程序,由县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单位联合招考,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各用人单位。
12、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前提下,要保证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专长且家庭生活尤其困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二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县人力资源部门要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业务技能、具有良好工作心态,从而适应工作岗位需要;三是要建立考核机制。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各岗位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考核制度,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平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为实行惩优罚劣、严把人员进退关提供根据;四是要建立鼓励机制。各职能部门、各用人
13、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奉献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足调动工作积极性。规范工资待遇。充足发挥浮动工资鼓励作用,切实做到基本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要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环卫处公益性岗位以社会最低工资为原则,通过合适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并且每年工资应随最低工资原则实现同步增长。保安企业、巡警大队、执法局、法院等公益性岗位提议按整年社会平均工资原则或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合适比例实行,与社会平均工资实现同步增长。同步,要根据从业年限不一样,确定不一样工资比例,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预期,不停优化稳定队伍;要按协议法规定,规范公益性岗位福利待遇,及时地缴纳社会保险。加强宣传
14、引导。一是要深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对就业观念,充足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酬劳;二是要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岗位,其工作待遇不也许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三是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宣传力度,正面报导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状况与工作成绩,营造良好舆论导向,引导居民群众深入理解公益性岗位职能职责,提高居民群众对公益性岗位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群众基础。公益性岗位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惠民工程,虽然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尚有诸多急待规范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县委、县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可以互相支持配合,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必将愈加规范有序,更大程度地处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进社会友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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