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经销协议 协议编号: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现甲、乙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则,以平等互利为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地区经销甲方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 总则1 甲方指定乙方为指定地区: 的系列产品经销商,指定产品见下表。(乙方有权在上述地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分销商。)二 经销方式1. 经协议双方协商,乙方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及相应的价格如下:序号产品名称(或系列)2012年销售额2013年销售额122. 甲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如同类配制产品整个市场价格调整),每季度对产品价格进行审核。3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至少向甲方订货 元并付清货款
2、(大写人民币 )。三 订货程序1 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填写产品订货单,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把相应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2 甲方在收到产品订货单及确认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及时组织安排发货。3 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通知。四 甲方职责1 产品退、换货处理1.1 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可在乙方购货一个月内给予退换。1.2 保修期内甲方负责免费修理。2 价格保护政策2.1 甲方进行产品价格调整时,对乙方尚未销售的存货实行价格保护,存货保护期限为三个月(自货款到帐之日起计算,产品数量由双方人员核实后确认)。2.2 价格保护产生的补偿差价记入经销商帐户。3 市场支持政
3、策3.1 甲方鼓励乙方开展市场促销活动,并向乙方提供支持(促销活动方案应事先报给甲方同意)。3.2 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营销物料、技术支持。4 培训及技术咨询4.1 甲方鼓励乙方开展市场促销活动,并向乙方提供支持(促销活动方案应事先报给甲方同意)。4.2 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支持。4.3 技术及其他支持。五 乙方职责1 基本责任1.1 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不得扰乱甲方正常销售秩序。1.2 乙方不得生产、经营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产品,更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2 具备基本资格2.1 经销商应积极推广道通?产品。2.2 乙方应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经销标识牌。2.3 乙方应
4、向其分销商提供有关产品的宣传、性能说明资料及其他促销指导和物品。2.4 若其分销商要求,乙方在宣传和促销活动中应支持其分销商的经营活动。3 价格政策3.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3.2 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的产品市场指导价,最低成交价不得低于市场价的90%,若违反此规定,甲方将提出警告,若再次违反,则取消其经销资格。4 现款现货销售4.1 乙方应执行甲方现款现货销售政策。若甲方给予乙方特殊照顾而未先付款发货时,乙方应严格遵守付款时间付清货款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供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2 乙方不得委派甲方人员为其收取货款尤其是现金。4.3 在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加盖公章)的情
5、况下,如乙方所售产品或货款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甲方人员),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 限定经营区域5.1 乙方应在本协议指定地区内展开业务,不得跨地域销售。5.2 若严重违反甲方销售政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资格。6 设立专职人员6.1 乙方应设立产品专职销售人员,以满足业务推广要求,并参加 举办的培训活动。6.2 乙方应至少派一名技术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班,以满足对客户的服务需求。6.3 乙方有义务培训所发展分销商的道通?产品技术人员。7 定期相互沟通7.1 乙方应每周与甲方至少进行一次工作沟通。7.2 乙方应把其用户及分销情况准确及时地向甲方通报,以便甲方保护其分销关系,并向其用户提供必
6、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8 建设市场网络8.1 甲方鼓励乙方在上述指定地区内发展下级分销商,并及时向甲方通报。8.2 乙方发展的分销商可直接向甲方进货,进货差额记入乙方账户。9 售后服务9.1 乙方负责向客户提供其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培训、故障排除等。9.2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派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方面的技术培训。9.3 乙方有责任督促客户将所购买的产品在道通公司进行注册。10 其他10.1 乙方有责任定期向甲方定期反馈市场竞争信息。10.2 乙方有责任配合或支持甲方的市场营销活动。10.3 乙方应合法、有序、正当的市场竞争经营。六 协议有效性1 本协议由正文及附录共同组成
7、。附录如下:1.1 经销商基本情况登记表1.2 道通?产品订货单2 本协议正文部分的任何内容变更均需双方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 本协议签署前,必须填写正文和附录的待填写部分,并加盖公章。4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计。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七 协议终止1 有效期满1.1 有效期期满则本协议自然终止。1.2 有效期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经销协议。2 有效期内2.1 若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三个月未向甲方订货,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协议。2.2 若一方因故不能继续执行协议,在不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后终止协议。2.3 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本协议自行终止。2.4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及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乙方在经销过程中严重损害甲方信誉、商誉等行为时,甲方均有权视情节单方终止本协议。八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盖章)地址:法人代表: 电话:代理人: 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邮编:乙方(盖章)地址:法人代表: 电话:代理人: 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邮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