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 (转让人)乙方: (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债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债权金额甲方 号贷款合同,截止还款基准日,贷款债权账面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利息为人民币万元(小写: ),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贷款债权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贷款债权明细表。第二条、转让价款1、乙方同意受让上述债权,并愿意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后 内支付转让价款,如逾期未付,则合同终止执行。3、乙方应将支付的转让款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户名:
2、开户银行:账号:第三条、贷款债权的交割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款的次日为债权交割日。2、双方确认,在交割日,贷款债权按照交割日的现状一次性地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在对甲方移交的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出具收据,该收据一经签署并交付,即证明甲方在协议项下的文件交付义务已履行完毕。3、交割日后,乙方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贷款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并自行承担贷款债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风险和损失。第四条、申明与担保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1)乙
3、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2)乙方确认,在参与转让活动前已认真阅读了贷款债权证明文件,对债权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并自行估计了贷款债权的可回收性,乙方参与转让活动,即视为已经完全接受并知悉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或瑕疵。第五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可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则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损失。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选择如下第条中争议解决方式:1、将争议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或授权代表): (签章)乙方(或授权代表): (签章)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贷款债权明细表单位:万元债权人名称借款时间金额利率利息付息日期(月)备注18.6710债权人名称还款时间本金利率利息备注1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