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旅行社合作协议书
协议代码: BTA -
此协议是由XXXXXXXXXXXXXXXXX与贵社共同订立,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方为有效。此协议仅为提供专属客户的特殊协议,严禁外泄。
协议双方: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旅行社常规团队协议价格(5间以上)
客 房 类 型
门市价(元/间夜)
2、房间数
平日
(周一至周四、周日)
周末
(周五、周六)
结算底价
结算底价
普通大床房
980
18
300
360
普通双标房
980
15
300
350
商务大床房
1280
17
360
450
商务双标房
1280
35
360
450
豪华双标房
1580
57
400
480
商务套房
2880
3
880
980
湖景套房
3580
5
1180
1280
单位:人民币 元
备注:
î 以上价格含15%服务费
3、
î 以上价格含次日中西式自助早餐2份;
î 以上价格为每间夜房价;
î 加床费用为每床150元/人。
相关条款细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月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以上结算底价不适用于所有国定节假日, 其价格甲方将恕不另行通知。
3. 进/退房时间:乙方团队的最早进房时间为下午2:00时以后,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时之前,超过12:00且在18:00退房的按半天房费收取,超过18:00按全天房费收款。
4. 预订/变更/取消
4.1 乙方必须以具有有效授权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预订单或变更单等书
4、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预订、变更或取消要求,在甲方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并给予书面确认后,其相关内容才作为正式被预订确认。
4.2平日乙方须提前3天预订,周末期间须提前5天预订,经过甲方确认后的当日,乙方必须提前支付全额房款的50%作为定金。否则,乙方的预定和甲方的确认均视为无效。
4.3 如果甲方已经确认的乙方预订团队,没有按照预定日期抵达,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交付的全额定金。
4.4乙方需要在团队抵店前3日向甲方确定最终用房数量及其它预订内容。乙方在团队抵店当日可以有预定总房数5%的上下浮动(节假日/周末 入团当天不得取消原定房间数量)。如果实际用房数量少于预定总房数的95%,则甲方按照预定总房数的
5、95%计收房费;如果实际用房数量超出预定总房数的,甲方将根据当日房间出租情况优先给予安排,并按照同样价格结算。
5. 团体定义:所有团体必须由最少5间或5间以上同进同出的付费房间(不含司导房)组成,如未能达到这个团体定义要求的,乙方需按散客房价向甲方缴付房费。
6. 团体免费房间
乙方单团每满16间付费房/天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壹间司导免费房(含双份早餐),每团每晚的免费房数量最多不超过二间。
7. 结算方式
乙方在甲方酒店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团队离店前全部结清,属于该团的定金可以冲抵该团的费用。
8. 乙方团队在酒店餐厅用餐,可享受免费2人司陪餐最多可免4人,但在享受此优惠时必须出
6、示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工作证或导游证。
9. 会场优惠:乙方在甲方酒店使用会议室,享受会议室租金平日门市价的 4 折优惠,周末门市价的5折优惠。(会场价格后附)
10. 乙方团队于甲方中餐厅用餐时,凡达到每桌1080元(10人/桌)最低标准(含扣菜单),甲方返10%佣金(不含酒水,只限餐标,菜单另开)
乙方可享受返佣待遇,但返佣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每次预定必须签章确认并与协议盖章一致,原则上结算发票抬头须与协议签署单位保持一致。
11. XXXXXXXXXXXXXXXXXXXXXX拥有该协议书的最终解释权,并受法律保护,协议条款内容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协议未尽
7、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形式进行解决,增补条款可作补充协议另行说明
12. 此优惠是由于贵公司所提供的房源数量而获得,因此每年我们将回顾您的订房情况,如果您公司所提供的房源数量有所变动,以上的特惠房价会视情况而改动。
此特惠房价仅提供给贵公司,如发现贵公司将享有的商务折扣分销到其它公司或者旅行代理商等,酒店将有权利即终止商务公司协议。
此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酒店开户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银行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签署: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以上协议均一式两份(传真有效)。
甲方:(盖公司公章)
签约人签名:
签署日期:
乙方:(盖公司公章)
签约人签名: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