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 暖 安 装 工 程 合 同地 暖 安 装 工 程 合 同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达成如下协议。一、 合同概述 工程概况乙方承包甲方的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板采暖安装施工。工程总面积 ,实铺地暖面积 ,按实际丈量为准。承包范围: 本工程中辐射管布置图及分水器位置图由设计单位提供,承包方按图施工。地面保温层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地面热敷射盘管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分水器的材料提供及相应的施工安装。分水器及地面热敷射盘管的试压。供暖时本系
2、统的初期调试及保质期内的维护。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该工程造价按地面实际铺设面积核算,承包价格 本合同价款不包括配合费、税金、材料本地检测费,若需要时,甲方应按所需要的项目增补给乙方。本工程在施工期间若遇材料价格大幅上下变动,本工程承包价格经双方协商,可随市场变化而调整。二、双方一般责任甲方责任:协调各施工单位的进度,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协调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提供施工材料库房一间。甲方向乙方提交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工程中的辐射管布置图和分水器位置图,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
3、会审和技术交底。布管图和分水器位置图如有变动,应向乙方提供书面变更通知。协调土建、装修等相关单位,保证地暖填充层及时回填,回填不得使用震捣器及锐器,豆石混凝土填充层的浇捣及找平由总承包方或分项承揽方负责。豆石粒径不大于12,养护期不少于48小时,浇筑完成后不得剔凿填充层和楔入任何物件。敦促监理单位及时验收压力,并下达隐蔽命令。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责任按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格按照GB63/T4482003青海省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应用技术规程及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交付使用。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
4、及进度计划。服从甲方现场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特别约定 :甲方给乙方提供本工程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布管图及分水器位置图和设计说明。如需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需经原设计单位盖章认可,其间所发生的经济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需变更事宜,应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签字同意方可变更。施工前或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施工。否则有权拒绝变更。由于变更而导致的经济支出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给予签证及经济补偿。并应顺延工期。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不可抗力
5、的自然灾害及无法施工的阴雨天。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由于地暖工程的特殊性,在浇注混凝土时地暖上要铺设保护设施且严禁锐器损伤地暖管。在地暖盘管上的混凝土浇筑后,地板辐射采暖区域内严禁重载,如搭设脚手架及车辆穿行和地面打洞。若由于违规操作而造成经济损失,其损失由违规方承担。工程具备试压和混凝土浇筑条件时,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监理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试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继续施工。验收合格,隐蔽工程完成,即视为
6、单元交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试压验收合格标准为地暖系统压力实验0.6Mpa,稳压60分钟,压降小于0.05Mpa。填充层在施工和养护初期48小时内,加热管道系统应保持不小于0.4Mpa,混凝土凝固后可于排水泄压。由于乙方的材料原因或施工原因试压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自负。在混凝土浇捣期间,乙方必须派专人在现场严格监督指导。在填充层保养期满后,再次进行系统打压试验和清洗。并报请甲方、监理方、总承包方验收并签字。交付后地暖系统如发生损坏、部件丢失等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可负责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与支
7、付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合同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做调整。市场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幅度超过5%时。发生合同约定外的其它增减或调整内容时。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根据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
8、行。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5天内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 万元材料准备款,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时,甲方支付乙方 万元工程进度款,本工程完工后 日内,甲方再支付 万元工程进度款。因本工程进度安排紧,甲方应在乙方申请拨款的次日足额解决,否则乙方不负延误工期的责任,并申请延误工期的损失。 材料供应 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标准,根据本工程设计和乙方提供的地暖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按乙方提供的样品和国家有资质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为标准。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9、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竣工验收由于地暖施工的特殊性,因此每一组分水器所配相应的加热管路辅设完备、打压试验合格,即视为单元竣工。单元竣工后乙方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监理方、乙方组织验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修改,若因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修改,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单元验收合格后交土建方进行下一步工序。全部竣工后5日内,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可视为竣工验
10、收报告已被批准,双方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结算 本工程竣工,甲方付乙方工程总款到 ;剩余 的质保金在壹个采暖期满后的 日内付清。保修本工程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该采暖系统运行的初期调试,确保地暖系统正常运行。保修期为壹个采暖期。调试完毕后,系统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运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因不规范操作、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系统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乙方可协助修理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1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缴付。合同价款的 5% 为质保金,甲方于保修期
11、满后 30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五、争议、违约和索赔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同时每日按总工程款项的 5 向乙方支付窝工费及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工,每延误1日乙方按总工程款项的 5 向甲方支付误工费(由于不可抗力或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而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除外)。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否则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
12、同暂时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六、其它安全施工 乙方需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七、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
13、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八、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大写)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 第 页 共 8 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