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 服 务 合 同 书 联系信息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电邮: 电话: 电邮: 电话: 甲方在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自行发布的有关信息不在乙方法律责任范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
2、内容和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开发(以下简称“本软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制定需求说明书作为系统开发和验收的依据,定义了系统开发的要求(包括软件功能和性能方面的要求)。 2.本软件的功能、版面开发要求由需求说明文档《 项目需求说明书》载明,《 项目需求说明书》可作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认可该需求说明文档的内容为详细具体的开发需求。 3.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积极协助乙方开发工作。 4.如在开发或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甲方提出《 项目需求说明书》中未作规定的新需求或修改
3、原有需求定义,乙方应客观地评估该变化,告知甲方该变化所引起的技术可行性及工作量(并告知评估方式和依据)。对于技术上可行且甲方要求实现的变化,如变更工作量不超过原有工作量总量的 3% ,乙方可免费实现,如变更工作量超过原有工作总量的 3% ,乙方提供《需求变更工作量清单》由甲方确认后,乙方对变更的需求进行有偿实现。对于后续开发费用的计算标准,乙方承诺不高于目前市场平均标准每人月2万元。在本协议之外的需求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二、技术支持服务的方式: 质保期内,乙方提供以下两种服务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1. 电话支持 甲方通过拨打乙方指定的维护工程师电话,由乙方工程师进行电话支持。
4、 2. 远程技术支持 在甲方保证服务器网络联通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诊断、电话支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技术支持。 三、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的期限: 1. 开发日期:双方签署合同之日开始 天内完成相应的开发工作。 2. 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或甲方未能做好的准备工作,由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3. 从通过验收之后的3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服务。 4. 乙方在质保期内,服务内容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订单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软件系统恢复、软件系统功能故障处理。 5. 如有客观原因需要改变实施计划,应在双方协商后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6. 如在项目实施
5、过程中,甲方的实际需求与需求说明书中相比发生变化,或由甲方负责准备的人员召集、设备采购、场地安排、网络调试、意见反馈等配合事项引起延误,则实施期限相应顺延。 7. 该软件须达到需求文档要求,且在调试完成、应用正常,双方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 四、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 甲方有责任与乙方相互配合,在本软件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保证有甲方专人负责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 2. 甲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本软件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电子版企业商标等。 3. 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 4. 若因乙
6、方在约定工期内无法完成项目,甲方可向乙方追诉违约金(超出每天收取合同金额1%违约金,最大赔偿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5. 本软件的知识产权及版权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包括从乙方离职的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公开、转让,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赔偿。 6. 保证其项目开发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 乙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转包或拆包转包。 2. 乙方保证按合同期限完成开发工作,若超过开发周期30天仍未提供完工(细节调整除外),以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资料,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
7、赔偿。 4. 项目开发完成,乙方需要提供本软件源代码及验收要求的相关文件给甲方。 5. 乙方应在定期向甲方指定邮箱发送项目整体进度报告。 6. 乙方在项目开发完成验收之日3个月内,保证本软件的质量,如本软件发现程序错误(bug)或故障,乙方有责任提供程序修复服务。 7. 若甲方不能如期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开发款项,乙方有权追偿合同滞纳金(超出每天收取合同金额1%滞纳金,最大赔偿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8. 保证其项目开发内容无违反国家法律。 七、知识产权: 1. 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所开发的 ,其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2.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
8、供的开发成果,进行后继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开发工作后,不得保留原代码或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如乙方擅自改进操作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仍归甲方享有。 4. 乙方只能将甲方提供的数据及流程,用于此订单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5. 乙方在开发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八、付款方式: 采用分段验收、分段支付的方式:
9、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通过银行转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预付款 元整(¥000,000.00)。 2. 乙方根据需求说明文档完成确定版的设计和开发并向甲方提交源代码、系统操作手册后,甲方通过银行转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验收款 元整(¥000,000.00)。 3. 质保期之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则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用,在服务内容(非新需求)和方式不变的情况下,乙方承诺每年服务费用不超过本协议总金额的15%。 合同总价 总金额(小写):¥ 00000.00 ;总金额(大写): 万
10、 仟 佰 拾 元 付款方式 银行账户(公账)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账户: 银行账户(私账) 收款人: 开户行: 账户: 九、验收标准: 1. 项目的功能与界面符合上述《 项目需求说明书》的需求说明; 2. 符合本合同规定条款。 3. 甲方应按照以上验收标准,从乙方的验收通知之日起的10天内进行验收,如无反馈与上述验收标准不符的,则视为验收通过。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签订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 由于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11、行的,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30%违约金;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项目需求补充协议书》。《项目需求补充协议书》可作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 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开始后15天内不能解决的,应依法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 合同期限、合同效力及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另行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12、 本合同生效后,不得因合同任何一方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失效和/或解除。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为昭信守,双方兹签署本合同,并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 2. 《 项目-报价单》。 3. 《 需求说明书》。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