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机构财务顾问协议编号: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住所:负责人: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第一条 声明1. 甲乙双方均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均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并不会违反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4. 如根据
2、协议生效后开始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本协议项下的业务违反相关规定,或部分条款应予变更,则双方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相关事宜。第二条 金融机构财务顾问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金融机构财务顾问服务分为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和专项财务顾问服务两類,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进行选择。一 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指在约定的期间里,乙方提供相对标准化,持续化的日常性金融机构财务顾问服务,主要包括下述各项服务内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为【 】。1. 金融市场资讯服务:定期向甲方提供相关市场综述与市场评论,中行内部研究报告,以及甲方提出的在乙方能力范围内可提供的相关市场定向研究报告。2
3、. 金融机构业务培训服务,针对甲方需求提供金融机构产品培训,公司理财业务培训等培训類服务。3. 资产管理综合服务:为甲方提供资产项下保值,增值服务,包括资产项下汇率,利率保值,增值方案,本外币资金理财方案等。4. 债务管理综合服务,为甲方提供债务项下保值服务,包括债务项下汇率,利率避险方案等。5. 其他常年财务顾问服务: 。二.专项财务顾问服务专项金融机构财务顾问服务指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某一类金融机构业务,单项金融机构产品,或单项的,相对复杂的项目提供专门性的财务顾问与方案设计服务。主要包括下述各项服务内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为【】。1. 单项金融机构业务,金融机构产品,项目所涉及的金额机构
4、产品讲解与分析。2. 为甲方提供单项金融机构业务,金融机构产品,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市场研究与分析,包括宏观经济形势,相关市场动态,监管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分析等内容。3. 为甲方提供金融机构业务项下政策合规性及风险管理建议书。4. 已叙作金融机构业务后续服务:针对甲方已经叙作的金融机构业务提供产品跟踪,产品估值及相关市场分析与预测服务。5. 其他专项财务顾问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接受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完成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并保证文件,资料,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性。3. 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
5、以完成其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应为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完成工作预留合理的时间,以保证乙方工作的质量。4.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财务顾问费用。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在合理期限内以恰当,合理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3. 乙方对基于本财务顾问协议所制定的各类建议,方案,文件,报告等享有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也不得授权或提交任何第三方使用。4. 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仅为协助甲方规范开展业务,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6、不构成甲方在开展业务中的任何决策或判断的依据。乙方对其所提供资料或信息的正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甲方应当依据其独立判断进行业务的具体经营管理决策,由此产生风险亦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 保密一. 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就本协议一方(透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二. 保密信息提供1. 透露方应以下述方式向接受方提供保密信息;(1) 书面形势,包括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 将载有保密信息的物资载体交付接受方;(3) 口头说明或以视听方式向接受方展示。2. 透露方提供书面形式或有物质载体的保密信息时,须在书面
7、或物质载体上注明保密;若未注明保密或透露方是以口头方式或视听方式提供需保密的信息,则透露方须在透露时明确说明所提供的信息是保密信息,并于事后提供书面摘要。三. 保密义务1. 接受方对透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接受方对其字身拥有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相同或相当的保密措施;2. 接受方仅为符合透露保密信息的使用目的,或经透露方同意后于使用目的的范围外为透露方的利益使用保密信息。3. 接受方可以合理的方式(包括书面,复制,口头或视听等方式)将保密透露给:(1) 接受方内部有必要了解保密信息的职员或其关联公司的职员;(2) 经透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其他第三方。4. 如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8、制性规定接受方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相关保密信息。四. 接受方免责事项接受方对下述信息无须承担保密义务;1. 不属于透露方依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信息;2. 相关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非由于接受方原因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3.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要求披露的信息。五. 声明与保证1. 透露方保证其对接受方透露的信息,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2. 透露方对于因其提供的保密信息而给接受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3. 双方应采取相关措施保证所有与保密信息接触的人员了解并遵守本协议的保密规定。六. 保密信息归属保密信息应被视为透露方
9、的财产。如果以载体的形式(包括方案设计,笔记,备忘录,文件原件,复印件,电子数据,电子邮件,摘要,分析,研究及其他书面或录音材料)透露,一旦透露方要求,接受方应把该保密信息归还给透露方,或者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销毁该保密信息,但接受方为满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部管理规定及履行本协议需要保留或控制的除外。七. 条款有效期限本条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但透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导致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的,自透露方将信息公开之日起,接受方将不再对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八. 知识产权双方对于所提供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分析意见,方案设计,及所包含的思想和概念等,透露方享有知识产权。第
10、六条 财务顾问费用收取一. 计费金额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下述第【2】项金融机构财务顾问费用;1.常年金融机构财务顾问费共计人民币 / /年,按天计提;2.专项金融机构财务顾问费共计人民币 元/年,按天计提。二.付费方式甲方通过下述第【2】项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1. 付费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下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户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行乙方帐号 / 。开户银行 / 。2. 甲方在下述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付费标准和时间主动从此账户中扣收款项。还款账户户名: 。帐号: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费方式: / 。三.付费时间甲方按下述第【3】项约定的
11、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 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财务顾问费用;2.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年 / 为付费日;3.双方同意的其他付费时间;四.其他费用在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培训,研讨,双方会晤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财务顾问服务时,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支出的 / 等。双方约定此类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 。双方约定此类费用的支付时间为: /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1. 本协议双方之间的通知方式包括:专人递送,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1) 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2) 以挂号邮递
12、(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4日为有效送达;(3) 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3. 双方保证在本协议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因通讯地址填写错误而造成接受方没有按时收到通知,通知方不负任何责任。4. 本协议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尽快向对方送达通讯地址变更通知。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通讯地址变更而造成接受方没有按时收到通知,通知方不负任何责任。5. 如双方约定有多种送达方式,通知方有权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向接受方传递通知。第八条 服务期限甲方聘请乙方作为金融机构业务财务顾问的服务期限为1年,自本协
13、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一方提出延长此服务期限的,须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期限可以延长。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当事人对具体单项服务的服务期限另有特别约定的,适用该约定。第九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1) 双方协商同意终止;(2) 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3.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的声明与承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4. 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第十条 违约责任1. 甲
14、乙之任何一方均应对且仅对因本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2. 因甲方迟疑向乙方交付金融机构财务顾问参考资料,或甲方提供的各种本协议约定的资料及其他文件有瑕疵,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3. 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费用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乙方有权按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争议与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协议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加以解决;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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