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 充 协 议 书 游客 等 人和旅行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旅行社把以下推荐自费项目安排进行程里面,以满足此次团队的旅游需求,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一、自费项目自费项目:本着“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景点供游客自愿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城城 市市 景点名称景点名称 价价 格格 游游 览览 时时 间间 阳朔 世外桃源 120 元/人 40 分钟 阳朔 天籁蝴蝶泉 100 元/人 40 分钟 阳朔 印象刘三姐(新贵宾席)260 元/人 60 分钟 桂林 尧山(含索道)100 元/人 40 分钟 阳朔 图腾古道 10
2、0 元/人 40 分钟 阳朔 银子岩 105 元/人 60 分钟 阳朔 遇龙河双人竹筏漂流 150 元/人 60 分钟 说明:以上项目为桂林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景点,具体选择项目参考导游介绍,导游须按自费项目规定收费,此价格包含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景区小交通及景区内)、司机导游加班费及车辆使用费及其他综合服务费用。故谢绝任何证件使用,敬请谅故谢绝任何证件使用,敬请谅解;解;儿童收费标准按各景区规定执行。)自费项目说明:自费项目说明:1.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说明的约定最低参加人数,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2.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
3、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3.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4.旅游者自行选择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平等自
4、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甲方指派代表亲笔签名:乙方游客代表亲笔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