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关于修改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的通知(穗客管2006206号)各出租客运企业:为切实保护出租客运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处对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进行了修改,现将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06修订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出租客运企业与司机签订员工承包合同时,可使用示范文本直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也可以根据示范文本对原使用合同文本进行
2、修改,在约定乙方应遵守的企业规章制度时,不得涉及收费项目或变相涉及收费项目,且应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报我处备案。二、示范文本条款分为一般性条款和通用条款。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一般性条款进行修改引用,但不得删除或改动通用条款。三、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我处咨询。四、各出租客运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印制示范文本供本企业使用。我处将加强对企业签订员工承包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各企业承包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检。对在签订合同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五、本通知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通知颁布之日起,关
3、于推行使用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的通知(穗客管200688号)同时废止。附件: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06修订版)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二六年十月二十日附件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06修订版)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加*为通用条款,其余为一般性条款)合同编号:(企业编号)-(顺序号)签订地点: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甲方(发包方):_住所地:_邮编:_电话:_法定代表人:_乙方(承包方):_身份证号:_住址:_邮编:_电话:_资格证号: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平等、自愿和诚实
4、信用为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就出租汽车内部承包营运事宜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承包方式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并向乙方提供具备营运资格的出租汽车,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双方约定交纳承包费和其他费用,超收自留、欠收自补,承包期满将车辆及其附件返还给甲方。车辆由(12)名司机承包。乙方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营运服务资格。第二条承包车辆名称:(出租汽车)数量:(一辆)用途:(出租客运)经营权号:_车牌号码:(粤A. )厂牌型号:_车架号码:_发动机号码:_车身颜色:_行驶证登记日期:_随车证照:_,共_本。车辆技术性能情况以及附件明细等另行说明,作为本合同附件。第
5、三条承包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有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侵犯承包车辆所有权的行为。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使用权和使用车辆所得的合法收益按本合同约定缴纳有关费用后余下部分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承包车辆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第四条*承包期限和工作时间承包期共_年_个月,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 _日止(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保持一致)。此期限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汽车报废期限的,超过的期限无效。如政府部门对出租汽车的报废期有新规定的,从新规定。本承包经营合同中乙方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第五
6、条*承包费、费用和交纳期限(一)甲方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及我市上年度出租汽车平均每小时营业收入测算标准核定承包费。双方约定每月承包费按如下约定缴付(已减扣工资):第_年,每月承包费_元;第_年,每月承包费_元;第_年,每月承包费_元;_。(二)合同期内,如遇政府部门调整租价、出租汽车平均每小时营业收入测算标准或其它税、费标准的,承包费亦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三)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税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合同附件2。对于附件1、附件2中未列举的其他税费,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承担:车辆设施部分的配置由甲方承担,车辆配置材料的消耗由乙方承担。(四) 乙方缴交
7、承包费和其它税费的时间为_,如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收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第六条合同保证金和安全互助金合同保证金和安全互助金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价2003189号)执行。(一)*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交合同保证金_元。(二)签订本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一次性缴交安全互助金_元。安全互助金是备作处理乙方交通事故时临时借支的周转资金,由甲方负责保管,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借支金额以保险公司法定理赔金额为限。(三)*乙方如约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的,甲方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_日内如数退回合同保证金和安全互助金(均为免息)。(四)甲方应制定安全互助金管理规定。乙方对于安全互助金的
8、使用具有知情权。第七条承包车辆交付和验收甲方提供承包车辆,双方约定如下:(一)甲方在合同成立_天内将承包车辆一次性交付乙方,自交付时乙方取得承包车辆使用权。(二)承包车辆交付时,乙方应现场验收承包车辆有关证照和服务设施,验收确认无异议后,将验收凭证交给甲方。如需进一步检测车辆部件和技术综合性能,乙方应在_天内完成检测并将有关凭证交给甲方。(三)乙方_天内未按前项规定交付验收凭证,视为对车辆部件以及技术综合性能无异议,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四)承包车辆交付时,经检测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甲方负责更换、修理。若承包车辆存在不影响正常营运的质量缺陷,甲方也应采取补救措施,或明确告知乙方。(五
9、)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但车辆未到报废期,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_天内将承包车辆(包括附件明细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验收。车容车貌、技术状况须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如不符合,由乙方负责修理至合格为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营业损失,由乙方赔偿。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转让(一)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双方或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二)合同转让1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转让合同的,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项处理。2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管理(转让),但甲方、乙方和受让方必须履行原合同签订的权利义务,保证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应提前_天告知乙方委托(转让)情况。第
10、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乙方严格遵守。但甲方制订的管理制度不得单方变更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不得损害乙方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要求乙方维护好车容车貌和做好车辆维修、车辆审验等工作,对乙方的营运调度、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容车貌、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3组织乙方参加各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服务规范及专业技术的培训和学习。4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和其它费用。5甲方有权利用承包车辆为载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发布广告。(二)义务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制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营
11、运服务等管理制度,对乙方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教育、监督和检查。2按照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交付承包车辆供其经营。3办理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手续。4安排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和车辆、营运证照审验。5处理交通事故、服务违章、车辆失窃、被劫等营运问题。6向乙方公布有关管理规定、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7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8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车费发票。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使用承包车辆,并获得收益。2要求甲方办理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手续,代缴各项税费。3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服务违章、车辆失窃、被劫等营运问题。4要求甲方公开管理制
12、度、收费标准、办事程序。5乙方参加政府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违章培训和学习除外),视为上岗时间,甲方应减免培训期间相应的承包费。(二)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2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积极参与政府管理部门组织的疏运任务。3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出租客运以外的用途,不得用于违法活动。4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和车辆技术状况,在甲方指定的具备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保养维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承包车辆进行拆除、改装或增加设备。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承包二辆或二辆以上出租车。不得将承包车辆交给第三人使
13、用或转包与第三人。6自负盈亏,及时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7确保行车安全、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企业形象。8承包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但甲方已知的除外:(1)承包车辆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有修理、防止损害之必要;(2)第三人就承包车辆主张权利;(3)其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通知的事由。9如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须统一增设、改装和拆除承包车辆服务设施,以及利用承包车辆发布广告的,乙方应积极配合。10承包期限届满时,应及时返还承包车辆。11乙方在营运中遗失营运证件和票据时应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一)二名或二名以上司机承包本合同车辆的,司机应分别与企业签订承包合同。
14、(二)由于单方过失导致车辆无法营运,或没有及时办理有关营运、报停等手续,使另一方利益受损,过失方要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三)若乙方因遭遇意外致使死亡的,或经_级_等以上医院证明伤残或患病导致不能继续驾驶,解除合同,不予追究违约责任。上述情形也可经甲方同意转让合同,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四)*车辆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涉及车辆的事故时,乙方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处理事故、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修复车辆,办理索赔等有关手续。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事故损失(包括车辆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的分担(1)合同期间,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乙
15、方有责任的,乙方按责任(次责30、同责50、主责70、全责100)承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付或保险公司、第三人部分赔付后的剩余损失。(2)发生车辆被劫的,甲方承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付或部分赔付后的损失。但如车辆被劫是由于相关营运设备故障但乙方未及时报修或乙方违反法律、本合同规定或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3)发生车辆被盗时,乙方应当在发现车辆被盗后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甲方报告。对于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损失部分或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付的损失,如在甲方指定停放的地点被盗,乙方不承担责任;在其他地方被盗的,因乙方对车辆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4)对乙方
16、隐瞒事故、酒后驾车、擅自出省境及其他严重违章营运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停产期间承包费的处理(1)因交通事故导致停产的,乙方对事故负全责的,停产期间承包费按100交纳;负主责的,停产期间承包费按70交纳;负同责的,停产期间承包定额按50交纳;负次责的,停产期间承包费按30交纳;无责任的,乙方免交停产期间承包定额。因第三人全部或部分责任造成停产的,依法应由第三人赔偿的停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向第三人追偿,乙方应予以配合。(2)车辆被劫、被盗经公安部门出具认定证明的,乙方免交停产期间承包费。但乙方有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乙方隐瞒事故、酒后驾车、擅自将车辆驶出主管
17、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及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停产的,停产期间乙方应按100交纳承包费。(五)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要求继续与甲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须提前_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同等条件甲方可予以优先考虑。(六)利用承包车辆发布广告的,所获收益_归甲方,_归乙方。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不按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车辆,按违约期限每日向乙方交付违约金_元。(二)乙方无故不按时缴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按违约期限每日加收延付金额万分之_的逾期利息。(三)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求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_元违约金。(四)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承包车辆的,应
18、按合同期最后一月的承包费标准交付逾期部分承包费,并偿付违约金_元;逾期_个月以上的,甲方除收回承包车辆,要求乙方偿付足额承包费和违约金外,不予退回合同保证金。(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承包车辆:1乙方拖欠应付款项累计达_元以上。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3发生恶性服务违章,被客运主管部门吊销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4乙方触犯刑法或被处以劳动教养。5乙方一年内发生_次以上全责交通事故或_次以上服务违章的。6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7组织或参与出租行业不稳定事件的。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其中乙方违反本项第1234
19、5点的,甲方不予退还合同保证金。(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保证金:1超过约定的车辆交付时间_个月,甲方仍未交付承包车辆。2承包车辆交付时经综合性能检测不合格,经甲方修理仍不合格的。3甲方违反第九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造成乙方车辆停止营运_天。(七)行使解除权时应提前_日通知对方。过错方应根据过错责任大小赔偿对方损失。(八)若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单方或双方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不予追究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属于劳动争议的事项,自发生争议之日起60天内
20、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事项,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涉及内容仅限于书面。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其它合同文本或签订其它补充协议改变本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改变双方的劳动关系。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向乙方移交符合营运资格的车辆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由店_各执一份。甲方:(章)_乙方:_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年月日 年月日本人已清楚阅读和理解本合同和附件所有条款,并全部同意。乙方:_日期:_合同附件1甲方承担税费明细表金额金额费
21、用项目甲方确认费用项目甲方确认(元月)(元月)一、流转税五、企业收费(一)例保、二级维(一)营业税护费(二)城建费、教育(二)停车场使用费附加费(三)车船使用税(三)综合服务费六、车辆营运所需其二、行政事业收费它费用(一)门字、价目表、(一)堤围防护费乘客告示等车内外标志设施费(二)公路养路费(二)顶灯(三)年票费(三)车辆座椅套(四)工作服费( (四)计价器强检费) (五)机动车安全检(五)税控计价器、GPS、LPG等营运设验费备初装费三、经营服务性收费七、其它费用(一)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费(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四、车辆保险费甲方: (签章) 乙方: (签名) 合同附件2乙方承担税费明细表费用项目金额(元月)乙方确认一、个人所得税二、车辆燃料费三、发票、打印色带费用四、维修费五、轮胎费六、过桥、过路、保管费七、车内消毒、清洁费八、工作服费()九、按规定乙方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十、其它税费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发布部门:广州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6年10月20日实施日期:2006年11月01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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