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0 ,大小:60.93KB ,
资源ID:3364089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336408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docx

1、 赢了网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 在合同广泛被运用的今天,人们可能会因为疏忽在合同中对某一或者多个事项未做出约定,进而可能会因此引发纠纷。那么在下文中,赢了网小编就将结合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为大家做出解答,以供大家参考。 一、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

2、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国际惯例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要求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

3、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表现形式 一般来说,国际贸易惯例是“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但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国际组织将实践中反复使用,业已证明行之有效的不成文惯例加以规范性的认定、完善和解释,编纂成文。这样,在当代国际贸易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惯例,几乎全都是成文的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国际经济组织收集编纂、制订的国际贸易统一条件,如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1994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这方面的内容是

4、惯例成文化的表现,其目的是统一惯例的含义,克服因对惯例解释的不统一所带来的适用上的困难,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成文国际法。 2、国际经济组织制订的提供给当事人选用的标准合同。 3、一般交易条件。它一般是在没有交易的统一条件又没有标准合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选定的,即当事人发出要约或签订合同时,在报价单、价目表或合同上记载的交易条件,一经对方当事人认可,即为有效。 4、在某些行业中长期流行的惯例。如“纺织品一经开剪即不考虑赔偿”的原则,是国际纺织品贸易的一项惯例。 5、特定贸易方式下形成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如拍卖中的“击槌成交方式”。 6、港口、码头惯例。世界主要港口在

5、装运货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惯例,如果当事人在协商中未对有关风险、费用和责任等作出规定,一般按其相关港口、码头惯例处理。 7、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出的典型仲裁裁决案例。 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 效力严格地说,国际贸易惯例并不是法律,但它具有准法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并不当然地产生法律约束力,除极少数的惯例具有强制性外,绝大多数是任意性的,但它们在下列情况下产生法律约束力: 1、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办事。在当事人之间,如果事先约定按某项国际惯例行事,且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那么该项国际惯例将对当事人各方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但这种约束力并不是来自国

6、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自于“约定必须遵守”的原则。例如:在一张来自于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已注明:除本信用证另有规定外,本信用证按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办理。如果受益人对此没有异议,这张信用证的所有各方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通知行、付款行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均受UCP500惯例的约束。 2、司法或仲裁实践中引用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如果当事人对某一问题没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适用某一项国际惯例,在合同的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机构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如果此项判决

7、或裁决是终局的,那么,被引用的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也不是来自于国际惯例本身,而是来自于判决或裁决。 3、国内法、公约或条约中准用国际惯例。如果某项国际惯例已被吸收进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或当事人所在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中,则此项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中国的许多立法均明确规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予以适用,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四、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方法,是指国际或国内的仲裁、司法机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争议的方法。适用国际贸易惯

8、例具体有两种方法: 1、明示认定方法。依照该方法,判断惯例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一致。“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2、默示推定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多使用于当事人有共同选择某一惯例的意向,但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情况。“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它以推定的形式适用惯例,排除当事人争执。 适用这种方法的惯例一般应具备这样两个条件: 1、该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及同类合同的当

9、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 2、这种惯例,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即从交易开始,双方当事人就应该知道某一惯例适用于他们之间的贸易。 对于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赢了网小编建议在未具体明确规定事项的合同中,如果因为合同中对某一事项规定不明确或者没有规定发生争议应当立即查询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在这方面是否有明确的国际惯例,按照国际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的事项一般以国际惯例为处理原则。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赢了网。 合同纠纷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网的帮助。 来源:(按照国际

10、贸易惯例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怎么办 精彩推荐: 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论我国合同法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之法律效果 合同诈骗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研究 担保合同的履行 中国烟草总公司烟草制品购销合同试行规定 论合同的解释(五) “一地两包”纠纷中合同否定之诉的问题 一宗海运欺诈案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我国合同效力制度的演变 论合同欺诈问题 本案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论无权处分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立法中亟待完善的几个问题 论无效合同的认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 从保护善意受让人角度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 国有企

11、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中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 古董字画交易中欺诈行为的举证与认定 合同诈骗罪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吴某诉一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肖某合同欺诈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国务院法制局关于解释购销合同条例问题的复函 承包合同效力及原告诉权的认定 民事欺诈向合同诈骗区别 担保合同的担保方式 广州市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 佛山市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河南省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民事欺诈向合同诈骗的转换 我国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探讨 合同成立生效及效力

12、若干问题研究(下) 浅析合同法与海商法有关合同规定的关系及其运用 北京一楼盘一房两卖业主受害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 劳动合同范本格式 谈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两个问题 购销合同样本 涉及合同解除的几个问题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合同诈骗罪 从本案看欺诈行为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罪过 订立电子合同中的几个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应撤回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形式”的保留 车主变更保险合同未改保险赔偿案例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对策与问题 扩大保险经营范围 我国合同无效制度的法律与经济分析 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问题探析——兼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13、第(五 云南省劳动合同范本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的效力 浅论合同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 最新劳动合同范本模版 因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达时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大连市国有企业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中企业财产监督管理规定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几个问题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 合同效力瑕疵探微 合同主体要件不合格时——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诈骗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湖北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立法规定及其影响研究 最新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浅析对外发包林地合同中的常见瑕疵及建

14、议 一般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浅议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水暖设备安装公司诉刘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企业用劳动合同范本之二 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及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企业用劳动合同范本 福建省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委托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当事人的认识意志不影响对合同效力的认定 论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书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浅析第三人要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新《保险法》实施将带来什么 合同欺诈案例从本案看欺诈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有限合伙制度的确立对部分涉及合同效力的司法解释的影响 巧用反担保合同除隐患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破产企业所签租赁合同的处理 浅议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网络合同的特点与效力 客户告刘谦公司合同欺诈被驳回 轻信网络宣传合同欺诈导致产品质量纠纷案 广州市最新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燃煤购销合同样本 合同欺诈罪的量刑 房屋买卖合同书(国家标准式样) 法律咨询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