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辆租用合同甲方:义乌市万方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电话:0579-85220728 电话:传真:0579-85313120 传真:兹有甲方因工作需要特向乙方租用旅游车 1 辆,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协议如下:一、 用车时间: 2011 年 12 月 02 日(至) 2011 年 12 月 02 日 (共 1 天)二、 行程 (途经 / )上车地点: 义乌 ,上车时间: 下午 请司机时间准时或提前10分钟到达。)三、用车总价格为: ¥ 元。(已含路桥费)驾驶员途中食、宿由甲方负责。具体车型如下:车 型座 位 数价 格旅游大巴正坐45¥ ¥备注:车况要好!确认回传时,请附上司机的联系方式、姓
2、名、车牌号码!四、 缴款事宜:旅游行程结束后 汇款 元。五、 行程事宜:a)甲方只能按原定行程乘车,不得增加行程,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相应增加车费,并提早通知乙方,否则驾驶员有权不提供驾驶服务。b)乙方派出的车辆必须是合法运营、证件齐全的车辆。六、 安全事宜:a)为确保行车安全,甲方只能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定座位数乘座,不得超载。全程旅客都已参加乘客意外保险(乙方负责)。甲方要保证乙方车辆完整,若有损坏车辆上的设备均要照价赔偿。b)乙方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c)乙方除驾驶员本人外,驾驶员不得带其他无关人员随车同行。d)甲方组织的游客,在乙方车辆上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七、 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没收其定金,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及早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力予以调整。乙方违约要退还定金,并按定金的赔偿给甲方。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定。如遇合同外的异议,则按公路客运条规执行。甲方代表:义乌万方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 (签章)联系方式:0579-85220728 联系方式:2011年12 月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