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 凝 土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简称: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简称:主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一)本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权利,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
2、行的义务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应该向业主履行的全部义务。(二)组成合同的文件1. 本合同及附件;2. 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有效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 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4.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上册、下册内容及甲方向业主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外)相关部分。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及后优于先的原则。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包括星期天、法定节假日和天气变化等),每提前一天奖 元,每延期一天罚 元。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五)工程数量及综合单价: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2、工程数量:2.1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2.2 设计变更增减:当现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数量时,乙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5天内给予批复,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变
4、设计,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当现场设计变更减少工程数量时,甲方按业主通知或批复的工程量清单相应减少,结算时按减少后实际完成实物工程量验工计价;在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无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签认的变更证明,一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3、工程单价3.1工程项目单价: 。3.2合同单价为乙方完成该合同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受市场价格、生活费用增加、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3.3甲方供料消耗:混凝土消耗系数 % ,由乙方包干使用混凝土消耗超过规定包干数量按实际采购价格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3.4甲方安装变压器供电,施工主线电缆、一级配电箱、计量设备、龙门架主线由甲方负责,二级配电箱及电线由乙方负责,乙方
5、按照供电局价格向甲方交纳电费。施工用水费由乙方自行承担。3.5合同单价已含必要的临时房屋、料场、生活设施费,水文、地质变化和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影响作为乙方可以预见的意外因素,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3.6合同总价:最终合同总价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并按甲方审批程序确认为准。3.7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口头承诺均无效,各种追加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主管、总工、项目经理四人共同签字方可生效。3.8乙方确认已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并与甲方理解一致。3.9乙方明确确认对未经甲方现场(技术)人员、技术主管、总工、项目经理四人共同签字的任何工程量资料均不作为乙
6、方所完成工程量的证据,也不作为向第三方出示的有效证据,即使被第三方采用,乙方也予以放弃。4、计量细目4.1最终合同总价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4.2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使用混凝土,对乙方超出设计的混凝土用量由甲方供应,超出部分费用按照甲方所购买的到场价格收取全额费用,此费用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4.3乙方进出场地、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的平整硬化、便道整修、生产生活管理等费用,摊销在所完成工程的单价中,不另行计量。第四条:工程结算与支付(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二)开工后每月按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验工计价,在建设单位拨款到位后,按乙方当期验工计价中净支付款的 拨付工程款。净支付款为计
7、价工程款扣除甲方代付款项的费用。(三)工程验收合格,审定结算后,在 日 内拨付至审定费用的 。(四)最终累计结算款的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间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所发生的修复费用从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直至全部扣除(乙方自修除外),如保证金额不足,则在费用发生后7日内由乙方支付,如乙方不按期支付,甲方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索。甲方在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退还保证金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该工程剩余质量保证金。(五)所有款项支付,甲方应与乙方委托的代理人或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付款对象、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为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民工的工资由乙方填写工资表,并由乙方
8、提供乙方与农民工签订的工资协议。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民工本人(民工在工资表上签字),并将该工资表在乙方驻地公示,民工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六)业主未将工程款项按约定支付给予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七)甲方支付时乙方应提供发票;若甲方要求代扣乙方税金,税率按照 执行。第五条: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9、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配合比。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书面通报处罚 2000 元/次,
10、业主书面通报处罚 5000 元/次等)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1、遵守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
11、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工程进度(一)工程进度要求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必须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合同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迟,每延期一天处 元罚款。(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
12、,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第七条:安全施工(一)标准和目标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13、。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二)甲方对施工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2、甲方有权在合同履约期间对乙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得到落实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3、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三)乙方施工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
14、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乙方须接受甲方对施工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所属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 3、乙方负责所属全部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培训和交底,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费用的投入。 4、乙方到达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特种设备 “证件齐全,方能使用。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岗位操作证,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均需向甲方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员、租赁设备)。 5、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 6、乙方负责相应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订
15、,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演练。 7、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7天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备案。8、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9、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按规及时上报。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10、乙方认真履行其各项生产安全职责,如因其未能履行职责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乙方负责为其施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6、12、乙方在完成该项目工程中所发生的运输途中、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用电等一切与安全有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第八条: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一) 标准和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二)甲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或上级的有关规定,分析、识别、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及预控措施,统一制定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和标准。2、甲方负责环
17、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内仍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合同。3、协助乙方与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三)乙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1、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2、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临时驻地、取弃土场、临时便道等临时工程统一规划,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施工标牌、旗帜等统一规范。施工期间,保护、恢复、治理现场环境,文明
18、施工,有效控制粉尘、垃圾油污、植被破坏、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质污染、施工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极主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3、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用电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防火灾。4、生活区、食堂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保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做好急应预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第九条:人员管理(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1、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当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数量及条件安排人员进场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损失。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
19、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对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规定执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程款进行支付,确保雇佣人员的合法权益。3、负责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底,监督、参与乙方对所属人员的培训和交底。负责乙方人员的施工管理,但不作为甲方的义务。(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1、负责所属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规定时间、数量、条件配置人员,接受甲方的监督。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
20、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3、负责所属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施工交底,培训及交底应有书面记录。4、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5、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第十条:材料管理(一)甲方对材料的管理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工程所需到达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2、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不符,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
21、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第十一条: 机械管理(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充许使用。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对于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
22、,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1、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撤换。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23、。4、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组织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一份。2、编制申请项目开工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3、按实际工程数量,及时组织审核、签证,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4、负责协调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工作。5、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确保乙方正常施工需要。6、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24、、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3、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4、按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如期上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设备、模板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甲方按照设计用量提供的材料(如钢筋、混凝土、波纹管、钢绞线等)与乙方实际用量不符时,超出的部分按合同约定规定办理,若减料引起的后果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5、乙方必须按监
25、理程序进行施工,对于因未按照监理程序施工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6、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7、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8、根据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要求做好试验取样及试件制作。9、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变更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10、乙方负责施工用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 施工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以及施工用水电工作,自行协调解决周围社会环境。11、乙方负责根据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要求提交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
26、。12、乙方必须派驻一名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 ,负责该工程的结算及往来账目。13、乙方授权的本合同签订人对本合同的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14、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1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此给甲
27、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二)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四)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五)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第十四条:合同考核及奖惩(一)甲方将视业主要求结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
28、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助乙方解决施工困难。(二)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提出处罚,有权提议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三)经对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按相应约定条款进行奖惩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时兑现。(四)定期对乙方进行资信、合同履约等情况评价,评价合格的推荐编入合格施工队伍名录,不合格的严禁再次参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协作。第十五条:其它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除支付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当所有款项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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