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留学协议书 协议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出国留学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协议内容、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其办理赴 国留学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学校、办理留学签证等)。乙方所申请学校及专业如下: 。2、乙方同意就上述事项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应在甲方为其办理的留学签证获批之日起 三 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上述费用。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二、甲方义务1、甲方基于诚信原则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根据乙方意愿为乙方推荐专业和学校;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审核、整理、翻译和修
2、改申请材料;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在获取校方录取通知书后为乙方办理学生签证;3、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代买机票、安排接机、住宿等服务,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就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应与乙方及时、妥善沟通,并在收到与乙方申请有关的文件时及时通知乙方;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所提供的全部留学资料保密。三、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明材料、签字盖章等),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作出的陈述及提供的材料具备真实性;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此次留学申请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证、护照、体检、使馆审理等费用
3、,以及学校直接向乙方收取的费用)。如需甲方垫付的,乙方应当与甲方凭票据实结算上述全部垫付费用;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及时提供上述两项所约定的材料、钱款。除甲方存在过错外,如因材料真实性、提交及时性导致本协议委托事项无法顺利完成的,相应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更改。因乙方坚持更换学校或专业所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就本协议委托事项,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并在收到与申请有关的文件时及时通知甲方。四、协议的终止、解除及附随义务1、本协议至甲方全部完成委托事务且乙方完成全部付款义务之日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就协议项下事务的处理及费用的
4、支付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解除本协议。2、鉴于甲方未就上述委托事项向乙方预收任何费用,故除存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如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对于其前期工作的补偿。3、本协议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当甲方就需要乙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邮件、短信等方式明确提出后乙方不予回应或配合,并由此导致委托事项无法继续进行或超出上述协议期限时,应视为乙方以消极手段解除合同,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对于其前期工作的补偿。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仍需对其所知晓的对方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留学资料、客户资料、办事规程等),否则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五、特别条款甲方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即视为本协议委托事项完成,乙方应当按约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如期入学,甲方不予退费。乙方尚未成年或不具备支付能力的,前述委托费用或解除合同补偿金由乙方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六、其他约定 。七、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及乙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代理人: 代理人: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