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标 代 理 委 托 合 同 编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电 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电 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 真甲方就 第 类申请商标,委托乙方办理商标注册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为办理上述事务,但商标注册存在不确定性,乙方所提供的检索意见仅供甲方参考,如上述商标注册受近似商标造成被驳回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标名称、图案负有保密责任,有失密泄密行为按商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商标委托书和注册申请书(如甲方是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元(包括:代理费、注册费) 合计:¥_/_万_ _仟_ _佰_ _拾_ _元 。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申请商标必需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商标注册获国家商标局授权通知,或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被驳回为止。 6、 如甲方的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取得商标权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代表: (盖章)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开户银行:帐 号:乙方: 代表: (签字)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开户银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