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 负责对外公布各类公告文献及函件。
二) 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项会议筹办工作。
三) 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项会议记录及会议文献、记录保管。
四) 负责各届业主委员会产生、立案材料。
五) 负责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清册及联络方式进行归档管理。
六) 负责业委会、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三方信息搜集与沟通。
七)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献资料整顿和保管。
八) 负责业主和使用人书面意见、提议书等信息整顿,并提请业委会审议。
九) 负责小区维修资金收支状况清册及有关资料存档管理。
十) 负责小区各项费用报表存档管理。
十一)
2、负责保管与本业务会有关多种文献及其他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十二) 负责业委会交办其他事项。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业委会财务管理原则:最广大业主利益基础上民主集中,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二条、业委会负责业主大会公共收益及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收支管理及平常账务登记和财务会计报表账户处理;
第三条、账户设置由业委会委派专人开设并附加阐明和账户复印件加以立案,该账户指定为业委会专用账户,凭单收支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由会计负责对原始凭记、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经主任及财务人员签证后单独保管。
第四条、财务人员任免应当经业委会主任
3、指定,财务人员辞职后,须尽快委派另一委员负责财务工作,辞职人必须在提出辞职2日内把手头所有属于业委会财务资料做好交接。
第五条、业委会根据小区发展计划编制预算,每年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及收支计划,交业委会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收入是指业委会对共用部位广告费、停车费等经营性收入用于业委会有关经费支出,维修资金利息收入纳入专题维修资金。所有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保证账账、账实、账表、账证相符,凭证完善,真实可靠。
第七条、物业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协议,需经业委会审核立案,其收入 60 %根据现与物业约定归业主所有,但凡没有经业委会审核立案经济协议一旦查实而产生经济收入应当
4、 100 %纳入业委会有关经费。
第八条、公共账户每年结余 30 %按业主住房面积大小分摊入户。
第九条、业委会工作经费包括如下几项: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
2、必要平常办公等费用。
3、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关人员津贴。
第十条、平常开支范围和原则审批权限:
1、小区各项维护、建设开支及会议经费在8000元以内由主任或一位副主任同意,8000元以上(含8000元)需经业委会委员半数以上人员讨论通过,30000元以上大额支出费用必须由业主代表大会(现已选出各楼层代表)讨论通过,三种状况都需要形成汇报并交业委会办公室立案。
2、必要平常办公费用单项在500元以内需经主任或一位
5、副主任同意,1000元以上(含1000元)需经主任同意,3000元以上(含3000元)需经业委会委员半数以上人员讨论通过,三种状况都需要形成汇报并交业委会办公室立案。
3、购置平常办公设备,事先需经业委会讨论一致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由主任交办。
4、其他包括业委会人员津贴等支出,实行一事一议,须经业主代表大会(现已选出各楼层代表)通过,在财务预算中列支。
5、非平常支出一律不准列支。
6、一切支出都必须有主任签字。
第十一条、任何收入必须向缴款单位或个人出据盖有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收据,当日收入资金必须当日交给财务部出纳人员存入银行。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是维护
6、财经纪律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同步报主任或业主大会处理。
第十三条、专题维修资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存期由业委会讨论决定,每六个月公布一次专题维修资金收支状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四条、按业委会规定按期编报各类报表交办公室并存档。
第十五条、经一年试行,对未尽事宜,财务人员可参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合适修正,并经业委会讨论,主任同意后执行。
业主委员会物管部管理制度
一) 负责小区物业企业选聘筹办工作。
二) 负责小区物业企业应聘资格审查工作。
三) 负责
7、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四) 负责协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与新进驻物业企业移交工作。
五) 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开发商有关衔接工作。
六) 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平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七) 负责完毕业委会交办其他事项。
业主委员会文体部管理制度
一) 负责小区各项文体活动筹办工作。
二) 负责组织广大业主从事有益于身心健康和有益于小区文化建设 文艺、娱乐和体育活动,确定文体活动计划。
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小区各项文体活动。
三)
四) 负责配合小区或街道搞好重大节日文体活动。
五) 负责完毕上级领导交办有关文体活动任务。
六) 负责向业主宣传有助于小区健康发展有关事项。
七) 负责完毕业委会交办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