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申请表项目名称:申报日期:申报单位(章):建设单位持下列相关文献,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申请:(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拆迁安顿补偿已贯彻的证明,燃气准予交付使用的证明;(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所有贯彻的验收认可文献;(三)市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及其照明设施准予交付使用的证明;(四)市水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供水、排水设施准予交付使用的证明;(五)市园林部门出具的符合绿化标准和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或者批准投入使用的意见;(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服务公司已贯彻的证明;(七)供
2、电单位出具的生活及管理用电已纳入城市供电网络的证明;(八)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建设方案证明;(九)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依照建设方案规定建设的社区用房和环卫设施已移交的证明;(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十一)建设方案;(十二)规划定点图。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申请交付使用住宅编号项目地址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该住宅建设项目总用地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照建设方案该项目分 期开发建设,已完毕期,建筑面积平方米。 现申请交付使用住宅栋,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期工程年月开工建设,年 月竣工。处室意见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年月日市城乡建设局意 见负责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