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制作协议书甲 方: 乙 方:蓝星广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不锈钢宣传栏达成以下协议:宣传栏4个(不锈钢材料、规格和样式付有效果图)总费用为18400元(涉及材料、运送、安装)一、 交货方式:1、制作加工:在确认样稿后16个工作日内交货。2、交货地点: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制作完毕。二、 质量标准:1、 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规定准时、按质完毕。产品视觉样式以样稿为准;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2、 乙方交付的产品,应有1年的质保期,乙方对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三、 付款方式:1、 验收合格后付款。2、 乙方在收款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四、 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此协议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和谐协商解决。2、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3、 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和谐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的确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