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渭河左岸周眉交界至周武新桥段堤顶道路绿化工程V标段 工程地点: 周眉交界至周武新桥段 工程内容: 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的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西乡县城关镇滨江大道道路二侧及周边环境景观绿化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在适宜公路绿化物栽植的
2、季节进行栽植,并进行平常管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四、协议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 元。五、组成协议的文献组成本协议的文献涉及:1本协议协议书2本协议专用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献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献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苗木一年的养护保活)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协议生效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
3、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献1、协议文献及解释顺序协议文献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2、语言文字和合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协议使用汉语 2.2合用法律和法规合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献均对本协议具有约束力。2.3合用标准、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2.4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2.5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
4、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3、图纸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 3 套施工图纸。 3.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3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规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5、发包人工作5.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规定完毕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有施工条件的规定及完毕的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达成“三通一平”。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规定:开工前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的需要.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规定:开工
5、前通,并保证施工规定.(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毕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规定:现场指定,并以书面形式交验.(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双方协商约定。 (8)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到的其他工作:协调施工现场的周边工作5.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6、承包人工作6.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规定完毕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毕的设
6、计文献提交时间;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毕时间:每月25日前上报已竣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表;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规定:执行通用条款 ;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规定:执行通用条款;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 (6) 已竣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规定及费用承担: 土建工程竣工后与甲方办理竣工交接手续前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植物保活期间植物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7) 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规定及费用承担; (8) 施工场地清洁卫
7、生的规定:规定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商议。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7、进度计划 7.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协议签订后 7 天 。7、协议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日7.1进度计划(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批准。(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规定。(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因素
8、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善措施提出追加协议价款。7.2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因素导致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导致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准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批准,发包人不批准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告知的,工期不顺延。7.3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因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协议价款,补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因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7.4工期延误7.41 由于以下因素导致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9、;(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发包人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 非承包人因素停水、停电等因素导致停工;(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 发包人批准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7.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规定已被确认。四、协议价款与支付8、协议价款及调整8.1 本协议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拟定。8.
10、2双方约定协议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凭设计变更联系单调整工程量,甲方认可的基价为决算依据。9、工程量确认9.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竣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毕工量。10、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协议签订后,每月 25 日前支付核算竣工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量价款的95,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1、工程质量11.1 工程质量必须达成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规定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准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估为合格。11.2 乙方提供的苗木必
11、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11.3 苗木成活率达成100%。 12、竣工验收12.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告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12.2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供竣工资料肆套。 六、 争议 13、争议的解决 13.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和谐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14.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和谐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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