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泥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 方(托运人):地 址:电 话:乙 方(承运方):地 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采购的水泥运输业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一、运输起止地点 乙方作为承运人,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从甲方所属出货点及时、准确、安全地将水泥运输至甲方的客户。二、运输单价 说明:1、运输单价已包含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路桥费、税金、利润、规费、保险、风险等。2、双方同意以合同签订日的柴油价格为基准,当油价浮动10%(以政府相关部门公布日起持续 3 天)或路桥费收费标准有
2、重大变动或道路运输条件有特殊变化时,如出现价格调整或有新增配送运价的,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均应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调价函为准,自一方出具调价函另一方须在 3 天之内予以确认,另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则视为同意调价。3、在价格调整协商期间,乙方应确保照常运输。三、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 1 天通知乙方实际运输的时间、具体数量等。2、甲方负责在收货点查验及签收货物等事宜。3、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支付运输费。四、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足够的运力保证对甲方水泥的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水泥货物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相关证件齐全,具备合法营运所需的全部证照。2、乙方运输的车辆号码、行驶证件(复印件)
3、须以书面形式(签字并盖章确认)报甲方业务联系部门备案,车辆增加或减少需办理同样手续。乙方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运输车辆的运输能力等由乙方负责审查。3、指定一名车队负责人与甲方业务联系部门联系,并服从调度。4、乙方接到甲方业务联系部门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在 30 分钟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确保车辆按要求到出货点装车。5、严格按照甲方业务联系部门的发运通知要求(品种、数量、到达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等),及时将水泥送达甲方。6、乙方应做好交货签收工作,并将合格的水泥发货凭证及时交给甲方。7、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水泥的质量和数量。水泥出厂装货时,乙方司机应当场确认过磅单数
4、量、封签号码与过磅单上的标注相符后进行签封。如因乙方司机未认真核对,出现过磅单数量、封签号码与过磅单上的标注不相符的,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8、乙方提供运输服务的所有运输车辆均须安装有 gps 系统,并开通终端平台给甲方使用,以便于甲方业务联系部门掌控货物流向和管理。并且,乙方应保证 gps 系统每天 24 小时正常运行,确保甲方业务联系部门实时监控到乙方车辆运行轨迹。9、如在运行中,gps 系统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如终端机出现故障或因故障导致离线,运输车辆偏离运行轨迹或暂停),乙方须在发现异常后 5 分钟内告知甲方业务联系部门,并及时解决异常问题。10、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乙方应赔偿由此所予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失、甲方为追讨损失而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届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该等损失。11、乙方自行承担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及其安全责任。12、乙方应与其驾驶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且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自行承担劳动/劳务用工所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13、乙方应服从甲方业务联系部门对乙方运输业务工作的管理和安排。五、计量 1、乙方的运输量以甲方地磅确认的数量为准,如果甲方过磅的数量与水泥出厂过磅单上数量的差值在3以内的,则甲、乙双方同意属于正常。2、如果乙方对甲方地磅确认的数量有异议,可抽检复磅(地磅须经法定计
6、量检测机构认可),若乙方抽检结果与甲方提供的过磅数量磅差值在3以内,甲、乙双方同意属于正常,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甲方过磅单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磅差超过3,则须经第三方地磅进行复核(第三方地磅须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认可),按超过 3的差值部分乙方以出厂单价赔偿给甲方,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申请抽检复磅的,须在签收货物时提出并当场检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结果。六、验收要求 1、水泥验收以水泥出厂的过磅单及合格证为依据,乙方向甲方提供每车水泥随车所附上述单据。2、甲方对乙方运输的货物以及随附的相关单据进行查验及核对无误后,安排车辆过磅并对水泥进行取样;如乙方交付的水泥出
7、厂过磅单、合格证、封签和封签号不符合要求(诸如:没有过磅单和合格证、封签残缺或是封签号与过磅单上打印号码不相符等),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七、结算方式及发票开具 1、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月结。每月 日为结算截止日,甲、乙双方分别于每月 日前凭甲方确认的过磅单进行对帐和结算,书面确认运输数量及金额,并出具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双方结算依据。2、发票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具符合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规定的公路、内河统一发票;而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发票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开好并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运费。八、合同期限
8、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根据双方核实确认的金额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运费中予以扣除。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其他 1、乙方司机必须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指定的地点卸货。2、乙方司机须讲文明,遵守水泥出厂公司以及甲方收货的相关管理规定。3、运输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完成送货任务,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所承运的
9、货物行使留置权。5、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出货点)及单价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须由甲方业务联系部门书面通知,如未接到书面通知,乙方自行更改的,甲方按原路线单价给予结算,由此所产生的相应责任概由乙方承担。6、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达3次或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届时可提前 15 天通知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8、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部分)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开户行: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