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唱会演出协议甲方:乙方:(艺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拟定于 年 月 日在 举行“ ”(以下简称本协议演唱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章 概念篇1、 甲方拟定于 年 月 日在举办韩红演唱会(以下简称本协议演唱会)。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节目长度不低于120分钟。3、经双方协商所确定的所有技术要求附页,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带必要文件,甲乙双方需认真执行。4、本协议演唱会现场实况,若无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均不得擅自授权第三者任何形式的录音录像。(相关录像事宜双方另议)。5、甲乙保证本协议演唱会所有使用的音乐作品,已得到相关著作权许可,并由甲方支付有关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费。第2章 费用篇1
2、、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演唱会的演出及制作费用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税后款)。此款含艺人韩红、助理、总导演、乐队、音响调音师、服装、化妆、发型师、舞台制作、灯光工程、音响工程费用。其付款方式为: a) 第一期款:甲方于签订协议起7天内,支付乙方定金,为全部演出酬劳的40%,即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 b) 第二期款:乙方参加甲方安排新闻发布会后3日内支付乙方全部演出酬劳的40%,即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 c) 第三期款:演出开始前7天内即 年 月日,支付其余酬劳,即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2、 甲方应负责支付下列费用:1、
3、演出当地文化厅(局)的管理费。2、 表演场地的租用费和使用费。3、 基础舞台搭建费用4、演出广告宣传费及推销票务所产生的费用。5、 演出当地的公安保卫费。6、乙方演出相关人员(包括制作人员、施工人员、乐手、助理、化妆师、艺人不超过75人),在演出期间(出发抵达至演出结束第二天为止)北京至间的往返差旅费(包括机票费、保险费、行李费及北京至的乐器车辆运输费用),其中:为艺人提供一位头等舱,其他团员为普通经济舱。演出成员与机票使用舱等行程如附件。艺人及随行人员名单必须在月 日之前提供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订机票。7、本协议演唱会灯光、音响及舞台等硬件设施的运输费用。8、本协议演唱会在演出当地所产生的相关
4、税金。9、 演唱会乙方演出相关人员在期间的食宿和市内交通费用。10、 相关场地、器材、房间需求标准如附件。第3章 甲方责任篇1、 接待 1、 甲方全部接待工作应从艺人及随行人员抵时起至演出结束后第二天离开演出地为止(简称演出期间) 2、甲乙双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接待工作。 3、甲方负责接待的乙方及随行人员应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演出人员,其他未经甲方确认的人员,甲方不负责接待。另与演出无关的探访、旅游、观摩等事务,其费用由乙方自负。演出期间接待内容: a) 食:艺人在住宿期间之所有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间点餐、mini bar、洗衣费等),每 天不超过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该费用由甲方
5、支付。甲方为其他人员提供三餐(早点、中餐、晚餐),为装台和彩排人员提供夜宵; b) 宿:入住四星以上酒店(包括四星),(为歌手提供行政套房1间,单间 间其余为双人间 间); c) 行:负责北京 参加演出人员的往返机票费。并负责当地交通包括机场接送(含行李),酒店及演出场地往来(无论演唱会正式播出当日或事先彩排)。甲方在演出期间须无偿提供乙方以下交通工具: A,豪华轿车两辆; B,豪华中巴一辆; C,商务面包车一辆4、乙方工作人员及随行人员在酒店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如:电话费,个人洗衣费等任何费用)均由乙方人员自行负担,但甲方应在每个房间提供足够的矿泉水及其他饮料。5、甲方应及时支付费用,如果在甲
6、方支付定金之后,第二笔款之前如因甲方单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演唱会取消,全额定金乙方将不予退还;如果在支付第二笔款项之后,支付尾款之前如因甲方单方面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演唱会取消,乙方将退还第二笔款项的50%。2、 保安 1、甲方须在演唱会现场及乙方住宿酒店安排贴身保安人员以确保乙方安全。 2、甲方须在演唱会现场为乙方演出工作人员至少安排四间休息室(配有电源插座,桌椅,大镜子,面纸,衣架,矿泉水等所需物品),并由甲方人员负责接待。3、若甲方有必要安排工作人员或歌迷签名摄像等行为,须经乙方相关人员同意后为之。(甲方须专人负责安全与秩序)。 4、排练及演出前后,甲方须指派专人专车负责接送相
7、关人员。3、 制作: 1、甲方于演出前两个月提供演出场地平面图。 2、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演出供电。 3、甲方须在演出前安排艺人、乐队足够的排练、试音时间和提供排练场地;并于演出前提供工作证。4、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演出之相关事宜,确保排练及演出顺利进行。4、 宣传:1、甲方须为演唱会在演出当地作不低于两次的宣传(一次为新闻发布会,另一次为软性宣传),以便使本次演唱会有更好的社会效应。双方须事先研商记者会日期与内容,并须经双方确认后决定。2、甲方须负责艺人及随行人员(不超过八人),因参加本协议书演唱会宣传所发生之住宿费;及北京 往返机票(头等舱一张,其余为经济舱)费用;当地交通及餐饮安排。3、乙方同
8、意提供宣传相关资料,并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将本协议演唱会艺人小档案、简历、宣传照片、电视DV(生活篇、音乐篇)、MTV等资料,交与甲方宣传工作。4、所有媒体采访,由甲方负责过滤后,经乙方人员确认后进行。5、 版权: 甲方应保证本次演唱会所使用的音乐作品,已得到相关著作权部门的许可,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许可证明。6、 赠票: 甲方须于演出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入场券:演唱会入场券50张(含甲等票20张,乙等票30张)。第4章 乙方责任篇1、乙方根据场地情况完成舞台制作(不含基础舞台)、灯光制作、音响制作2、在甲方提供的时间内,安排乐队及歌手排练,提供艺人服装及乐谱,以确保演出正常进行。为保证在的演出成
9、功,演唱会最终曲目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执行。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作不低于两次的宣传工作(一次为新闻发布会,另一次为软性宣传),及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行程、曲目歌词、签名照片、音像资料、个人文字介绍等相关宣传资料。4、乙方应遵守演出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风俗,配合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的安排管理和行政规定,是本次演出顺利进行。5、如有媒体要求安排时间进行访问,须由甲方过滤确认后,乙方积极配合进行宣传。6、 乙方须在 月日以前向甲方提供最终确认的演职员名单及证件号码等相关文件,以便甲方订购机票并做出其他相关安排。7、 乙方须出席演出后之庆功宴。8、为确保演唱会的质量与效果,乙方须保证在2
10、006年月 日至此次协议演唱会正式开始前不得在参加任何形式的演出。第5章 法律篇1、本协议书须将按照演出当地的法律仲裁执行及解释。2、本协议书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文。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书,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所产生的损失。如在执行本协议书中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权利方可向演出当地法律仲裁部门诉讼。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待文化管理部门批文正式下达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无不可抗力因素条件下,此协议书从2006年月底转为正式合同。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另签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书若以传真方式签约,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共六页,双方签约地:北京甲方: 乙方:司 (艺人 韩红)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2006年 月 日 2006年 月 日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