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甲方: 杭州龙轩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杭州同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为提高酒店差异化经营,增加酒店内饮食品种,为顾客提供更多的、更高标准的饮品选择机会,为甲乙双方提供较好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事宜:一、合作内容与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 酒店内经营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业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乙方负责提供九阳豆浆机等饮料制作设备,负责原料采购、饮料制作、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甲方负责场地提供、饮料销售、水电费用及税务费用承担等相关事宜,因经营所得的收入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九阳豆浆机等制作
2、、销售系列饮品所需的设备、物料一套;维护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制作设备正常工作,确保饮品及时供应;负责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各种原料的采购与管理,并承担采购费用;委派专业的营养顾问(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饮品制作、设备维护、协助甲方销售等;培训甲方服务员,使其掌握各种饮料营养知识、销售技巧等;乙方必须保证饮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如因乙方提供的饮品的卫生安全和原料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客户出现身体不适或中毒情况发生,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甲方的权利义务在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供醒目的场地(如点菜区、顾客入口处、电梯口等),用于现场磨制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提供符合设备
3、正常运转要求的电源、水源,并承担饮料制作水电费用、销售的税费等;负责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销售,培育良好的销售氛围,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合理的促销活动,支持、配合乙方直接向服务员进行必要的销售奖励;维护乙方设备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允许任何人接触、移动设备;为乙方委派的营养顾问提供食宿;按期与乙方结算销售收入;监督乙方制作的饮料质量与卫生,负责处理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卫生检查等外部事宜。三、销售价格 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的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参考酒店消费档次、同类饮品的价格协商确定。暂定价格为: 原味豆浆 元/扎、 黑米汁 元/扎、 西瓜汁 元/扎、 橙汁 元/扎、 哈密瓜汁 元/扎、 五谷
4、养生浆 元/扎。若上述饮品价格变动或新推饮品的,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品种及价格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税费承担 因原磨豆浆及现榨系列饮品销售而产生的经营税费和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五、分配与结算 考虑到甲乙双方的支出与费用,甲乙双方经协商,针对原磨豆浆系列饮品销售的全部收入,决定按照 5:5 分成的比例分配,即甲方享有全部销售收入的 50 %,乙方享有全部销售收入的 50 %。甲乙双方应于每月5日结算原磨豆浆系列饮品上月销售收入。按照上述分配比例,针对属于乙方的上月收入,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续,延续时间为一年。七、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单独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仟元整。八、其 他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住所地的法院诉讼解决。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