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2016年度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2016年度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及实施方案,现发布2016年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资助重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宣传和普及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阐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重点学术出版项目。 2.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最新研究成果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3.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宣传和普及 1.深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意义,从公民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2.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系统化、具体化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三)经济社会发展 1.对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2.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3.对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4.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进步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5.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等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四)文化建设和中华文化传承 1.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在实现中华优秀传
4、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2.深入挖掘、整理、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思想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和重大文化积累价值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3.对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具有重要价值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五)哲学社会科学 1.反映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原创性和方法独特性,对加强学科建设和创新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2.反映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实践创新成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3.反映
5、全球治理与发展战略研究方面具有重大前瞻性、前沿性的最新成果,对我国相关政策制定、国际战略调整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六)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1.反映自然科学各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基础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2.反映工程技术各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对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重要价值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3.反映新兴学科和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领域重大创新成果,对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七)对外交流 1.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
6、就以及中国人民精神面貌发生的深刻变化,对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2.对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构建对外话语体系、提高国际话语权,增强对外话语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3.展示世界前沿科研成果,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交流、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学术出版项目。 4.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全面发展同周边国家关系具有重要意义的优秀学术出版项目。 (八)国家和湖北省委托的重点出版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面向出版机构申报的项目,申报者必须是湖北
7、省内经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合法出版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管理水平和出版业绩,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二)联合申报项目,应当明确主申报机构和其他申报机构及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主申报机构应当是项目的主承担机构。 (三)面向社会征集的项目,申报者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业绩,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推荐意见的必须是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 (四)资助出版物主要为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 (五)列入省级及以上重点出版规划的出版项目可优先申报。 (六)申报项目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版权,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 (七)丛书或音
8、像电子成套出版物按一个项目申报,两年内无法结项的可分批申报。 (八)图书类项目须提供全书60%以上的书稿,音像制品项目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部分演示盘。 (九)按照“资助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出版单位申报项目一般不得超过5项,申请资助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个出版单位限报4项。其中,申请资助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至少1项。 个人申报项目,限报1项。 (十)凡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在出版环节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性基金(资金)资助的。 2.2016年2月29日前已出版的。 3.临时
9、拼凑、缺乏创新、质量不高、重复出版的。 (十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面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此项可不填)。 (十二)申报项目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016年度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 2.出版机构申报的,须提交著作权人与出版单位签订的该项目出版合同(出版单位拥有该项目著作权的,可不提供出版合同,但应做出文字说明),原件1份;社会个人申报的,须提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版权纠纷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文字材料(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出版物样稿(或样张、样盘、演示盘等)1份; 4.《2016年度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1份。 申报材料请认真填写,各栏目要准确、完整,一律使用打印件(A4纸,附件4可用A3纸)。所有材料(含电子版)请于2月29日前报送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所有材料一经受理概不退还,请留存底稿。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