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本人 (身份证号码: ),承诺如下,并对下述内容承担相应责任:1、在 (机构名称)专职从业;遵守会计法;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遵守上海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规范;自觉接受贵局的监督管理。2、保证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调转到 (机构名称),与 (机构名称)签署劳动合同。3、在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4、保证与 (机构名称)解除劳动关系后,妥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承诺人(签章):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