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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篇文】.docx

1、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篇文】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

2、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重点任务(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

3、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

4、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

5、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

6、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

7、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11月一2023年12月。(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下旬-12月上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8、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806室。(二)抽查巩固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

9、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

10、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

11、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2023年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840字范文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度“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的总体安排,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12、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实施范围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三、重点实施内容(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

13、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1、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2、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

14、内防反弹”及“动态清零”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1、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2、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院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医务人员不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

15、,医院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3、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16、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力度。(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1、严格管理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药企业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召开供应商廉洁供货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并与供货商签订廉洁供货协议。(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1、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纪委及“五讲五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

17、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2、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3、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

18、氛围。四、实施步骤(一)专题研究,及时动员。(6月20日至30日)。召开院党委会议,班子成员先行先学,领会本次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7月1日至7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作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外部供应商进行座谈,签署承诺书。(三)对照检查,查摆问题。(7月11日

19、至11月30日)。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一名干部员工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和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自己,进行问题风险点查找形成问题清单,使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或岗位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警醒。(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12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深化五讲五比、善就医体验”活动和拒绝商业贿赂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机制坚持下去,并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五、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一)

20、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副组长:X成员:X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办公室挂靠在医务科,由综合办主任X兼任纠风办主任,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二)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医院的行风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2.研究部署全院医德医风教育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和管理行为。3.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建立收费监督体系。5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6考核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决定,通报全院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不断总结改进行风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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