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联合开发协议甲方(出土地方):性别:职务本人姓名:乙方(投资方):性别:职务:本人姓名:第一部分协 议 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土地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土地 亩,乙方出资 进行经营。 合作开发的土地位于 ,东至西至,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折合 亩),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定此合同。第二条、土地用途。 该土地用途为 其它符合当地相关政策的均可。第三条、合作开发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四条、分红比例。 合作开发期间,甲方不管乙方盈利多少
2、,每年固定分红 万元,此分红比例在合作开发经营期间不得进行调整。 第五条、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半年分红 万元整,分红每半年结算一次,由乙方于每年的合同签订月到期前一个月交付给甲方。第六条、交付土地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土地交付给乙方。第七条、甲方对土地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土地没有产权纠纷;第八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将水电引至合作地块内;2监督乙方的生产经营秩序;3. 积极宣传农民种植生态园经营所需的蔬菜水果;4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全部证件。乙方责任:1优先收购本地村民种植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2生态园员工优先录用本村村名;3必须在
3、经营所在地纳税;4按时足额的把甲方应得的分红缴纳给甲方。第九条、关于土地和建设房屋的约定。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生产进行建设投资,投资由乙方自理,土地归甲方所有。第十条、关于土地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土地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供暖费;4.卫生费;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合作,则须提前6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合作,则续签合作合同。(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如同等条件甲
4、方不续签合同,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投资建设损失。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土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2.未按时缴纳分红给甲方超过6个月;3.利用承租土地进行违法活动;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政府对地上物的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对土地的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5、。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需赔偿给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土地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2)项解决;(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 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甲方(签名):乙方::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