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聘任临时教师协议经中心校研究,根据学校需要,聘任临时教师,现特与临时教师签订本协议。一、甲方:泉庄镇中心校 乙方:二、聘用合同期限:合同期从2011 年 9月 1日起至 2012年 9月 1日止。三、所聘任的临时教师月工资为900.00元(寒暑假除外)聘用期内不享受其他教师的福利待遇,如遇政策变化,聘用随时终止,工资停发。四、 聘任人员在聘任期内必须履行义务,服从领导,听从学校的安排,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如有不服从领导、工作不尽职,经学校向中心校提出,中心校随即对其解聘。五、聘任期满后,如学校需要,个人写出申请,报中心校研究批准后重新聘任。六、本协议一式两份,中心校、受聘人员各一份。七、本合同从 2011年9 月1 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泉庄镇中心校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签字) 2011 年9 月1 日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我要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