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聘用合同甲方(聘用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张启辉 身份证号码:632223198705240313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1本合同期限自2016年5月 日起,至2019 年5月 日止,聘用期为3年。1.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1.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表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履
2、行同等义务。2.1.1负责公司的管理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1.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2.1.3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和基本管理制度;2.1.4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应由CEO提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2.1.5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2.1.6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奖惩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核后执行;2.1.7受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2.1.8遵照财务制度和审批规程,根据公司批准的年
3、度、季度、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和费用支出计划,审批公司各项资金收支和费用支出,并向董事会、监事会提交公司经营中的前期工作报告和述职报告;2.1.9对于超越本人职权范围需由董事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1.10乙方可获得股份成为董事会成员2.1.11乙方虽非公司董事会成员,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2.1.12主持和召集总经理办公会等工作会议;2.1.13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2乙方对下列事务享有审批权:2.2.1人民币200000(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公司业务管理支出;2.2.2人民币 10000(一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单项财务费用;2.2.3人民币5
4、000(五千)元人民币以下所属员工一次性借支;2.2.4经董事会审核后的员工工资审批;2.2.5凡超出上述1至4项权限范围者,均报董事会批准;2.2.6董事会赋予的其他审批权限。乙方违反2.2条各项审批权限规定所作出的审批为无效审批,若对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3.乙方作为公司的总经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完成以下任务或达到以下工作目标:2.3.1根据公司目前的管理模式,把公司文化和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建立科学规范化的企业管理模式;2.3.2根据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有计划的进行组织培训,为公司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的高素质领导团队。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在
5、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3.3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战略规划和企业发展总目标,推广和固化公司品牌形象,维护和增强公司现有荣誉和信誉;2.3.4拟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策划方案和营销方案,节约销售成本,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2.3.5董事会要求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2.4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2.4.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2.4.2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2.4.3严格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利;2.4.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2.4.5充分发挥个人的领导能力
6、和管理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迅速增长,为公司谋取最大利益;2.4.6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并检查执行情况;2.4.7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2.4.7.1忠实义务:(一)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不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
7、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七)不私自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为己有;(八)不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十一)对公司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十二)聘用经营期间,若以公司的名义贷款,须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十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细则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乙方违反上述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若对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4.7.2勤勉义务:(一)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8、,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如实向董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妨碍董事会行使职权;(三)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总经理细则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第三条薪酬与期权、股权3.1乙方的薪酬:3.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薪酬为(税后)年薪制,年薪标准为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萬万元)。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100000(年薪三分之一拾萬元)元,余款分年中支付100000(拾萬元)元,年终支付100000(拾萬元)元,每个阶段支付最迟不得超过壹個月或 叁拾日。(每个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可决定扣除年薪5%)3.1.2董事会根据当年
9、公司盈余情况酌定给予乙方年终奖金,每年年终奖金应不低于20000(贰萬)万元。3.2乙方期权:3.2.1乙方在第一年期满经董事会考评合格可获得甲方2%的期权,第二年为2%,第三年为1%;3.2.2乙方取得的第一年2%期权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内由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及手续;第二年2%期权、第三年1%期权均须在另行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及手续。3.3股权特惠:乙方可按照甲方自筹备期起,所募集资金的股权均价特惠购买不超过甲方3%的股权。该购买权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有效;乙方支付价款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变更。第四条培训4.1本合同生效后,为更好地提高乙方的管理经营
10、能力,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总价值待定。4.2相关培训费用应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要求,可由乙方先行垫付,在培训课程结束后5日内,甲方予以报销。4.3乙方因参加培训所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必要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合同解除5.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经甲方书面指出后30日内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5.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不予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当年年薪及年终奖,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5.3除本合同5.1约定外,甲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
11、同。若甲方未到合同履行期限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当年年薪及年终奖,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5.4公司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规划经董事长或法人同意签字后不得以任何原因的撤资,如撤资或停止公司按照规划发展须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当年年薪及年终奖,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5.5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甲方聘请的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5.6乙方在完成阶段任务和所有职责的情况下董事会停止投资或宣布破产须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当年年薪及年终奖,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第六条附则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拟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6.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本协议受法律保护,如有分歧自行解决未果则可向地方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章): 乙方(签字):张启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16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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