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鑫迪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股权改革(试点)激励协议甲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同意甲方以限制性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
2、如下:1、公司:司。2、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3、股权激励计划:指公司股东会于 2015 年5月8日通过的股权改革(试点)激励计划。4、标的股权:指根据本协议拟授予乙方的公司限制性股权。 5、授予日:指公司与乙方签订本股权激励协议的日期。6、创始股东:指公司的创始股东李鑫先生。第二条 标的股权的来源1、本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权享受保底浮动收益,除此以外标的股权不享有其他权利,标的股权不予办理股权工商登记。第三条 标的股权的认购价格及数量1、本协议拟
3、一次性授予乙方的限制性股权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授予价格”)。2、保底浮动收益率:本次限制性股权的年收益率为18%25%之间,公司按季度支付乙方相应收益,公司根据当季经营状况确定当季的具体收益率,最低年收益率不低于18%。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发放上一季度的收益。除此以外限制性股权不享有其他权利,不予办理股权工商登记。第四条 标的股权的授予程序1、自签署本股权激励协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认购价格完成款项的支付。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授予价格足额支付款项的,则视为乙方放弃获授标的股权。3、公司将根据乙方签署情况及交割履约情况制作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
4、激励对象姓名、获授限制性股权的金额、授予日、股权激励协议书编号等内容。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股东会按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若乙方未达标,创始股东将按本协议的规定回购乙方股权。 2、公司承诺不为乙方认购标的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2、乙方认购标的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乙方获授的标的股权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乙方因股权激励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5、。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终止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3、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即行终止:(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山东鑫迪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或其改制后依法存续的主体)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有); (4)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5)其他公司认为需要终止本计划的情形。当公司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由创始股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乙方所任职的公司变更为公司的非关联公司的,由创始股
6、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4、乙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由创始股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4)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 (5)公司股东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乙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由创始股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
7、进行回购:(1)乙方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2)乙方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3)乙方退休的;(4)乙方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5)乙方书面申请放弃股权激励的。6、乙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由创始股东对授予股权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1)乙方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2)乙方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3)乙方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乙方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4)乙方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5)乙方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6)乙方连续2年无
8、法达到业绩目标的,经公司股东会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7)乙方身故的。第八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附则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如果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股票在境内或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与股票上市的相关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则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股票上市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鑫迪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的签字页)甲方(盖章):山东鑫迪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时间: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