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合同(特别编号: )甲方: 地址: 公司负责人: 职务: 电话: 邮政编码:乙方:地址:公司负责人: 职务:电话: 邮政编码:710038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或个人)用之宝马汽车交由乙方维修保养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所有宝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见后附页。二 乙方为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车辆提供如下维修保养服务:1 全年可以享受一次车身抛光服务;2 车辆每次维修及保养均提供免费洗车及全车例行安全检查的服务;3 车辆预约维修、保养等享有优先权,特殊情况可以随到随修。4 正常维修车辆的工时给予 折及配件 折优惠(特价零件和套餐服务除外);5 非保险公司赔付的以下项目可以
2、享受以下额外之优惠服务:(a) 部件喷漆翻新享受 折优惠(特价项目除外);(b) 全车喷漆、翻新给予 折优惠;(c) 每年优先安排专业技师进行一次符合原厂技术规范免费检测;三 甲方需维修保养的车辆,应送至乙方所在地交由乙方维修。如需要乙方派员外出维修时,则按乙方有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外修费用 折优惠。四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须将车辆有关资料(数据卡和行驶证)送到乙方核对。该资料须经甲、乙双方加具印鉴,作为本协议的附加文件,并分别由双方保存。五 其它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此协议签字生效后,协议期限一年,如有一方不遵守,另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的执行。六 甲方任何人不能在乙方以任何形式提取费用,乙方如发现,可直接向甲方领导投诉,经查明情况属实,甲方需严肃处理。七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 二 )份,各执( 一 )份。八 本协议有效期限壹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职务: 职务:电话: 电话:盖章: 盖章: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Page 2 of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