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救援协议书
受助方:S101线至中黑公路连接线工程项目排水工程III标段项目部(简称甲方)
救助方:原州区头营镇卫生院(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甲方施工紧急救援的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在施工作业中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机械器材操作失误等意外发生人身受伤需要救助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现场抢救并组织救援。
二、协议期限
2011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5日,协议期限为1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职工进行操作规程的教育和演练,确保规范作业,减少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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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急速调配急救设施和人员组织现场自救。
3、第一时间向乙方发出救助请求,并简要说明事故状况。
4、按双方协商方式及时结付医疗费用和急救费用。
四、乙方职责和任务
1、每半年对甲方职工进行一次紧急情况自救和逃生培训和演练。
2、第一时间接受甲方的救援请求,并保证足够的医护力量投入救援。
3、责成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伤患者未与甲方联系而直接就诊时,乙方应在做好伤患者救治工作的同时,随即与甲方联系,确认伤患者身份和付费手续。
5、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五、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先行施救,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备忘录,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