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协 议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租赁乙方所有变压器及附属所有设备,包括S11-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YJLV22-10-120高压电缆70米、高压计费及真空开关各1台、15米线杆1根、10米线杆1根等一切维持变压器正常使用的物品,具体事宜如下:一、变压器地点: 。乙方必须保证具有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所有权,并负责电路畅通。二、设备价格:S11-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万元(大写)、YJLV22-10-120高压电缆70米万元(大写)、高压计费及真空开关各1台共万元(大写)、线杆2根万元(大写),附件万元(大写),共计:万元(大写)。三、租赁价格:租金每年万元(大写);
2、变压器使用期间电费由甲方支付;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管理和维护,乙方须协助甲方进行维修、交电费等事宜。四、租赁时间:租赁时间自送电之日起,甲方租赁期3年,不足3年按3年租赁费计算,超过3年按超出时间另算租赁费(超出1个月租金万元,不足1个月按1个月租赁费计算)。五、付款方式:在施工前,甲方应一次性付清3年全部设备租赁费及施工等各项费用万元(大写)。六:其它事项:1、协议期间,如有变压器、电缆、线杆、高压成套计费开关损坏或丢失,甲方按原价赔偿。2、在使用过程中,设备有损坏现象,如因设备质量问题,甲方不负担任何修理费,如因过负荷、雷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3、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由甲
3、方负责正常运行维护,因维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4、协议终止时,甲方确保乙方拆回全部供电设备,且甲方须将电费交清,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如因不能按时拆回全部设备,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七、违约责任1、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付全部违约责任。3、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后生效,租赁时间按送电之日时间起算。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税号: 税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