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介绍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引荐甲方与项目公司董事长或相关负责人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具体引见项目时再签署项目确认书(见附件)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该项目公司就该项目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甲方与项目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成功后结算。二、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乙方
2、负责和项目单位进行合同谈判。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该项目合同。甲方因履行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千分之十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三、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进展信息,协助甲方对接该项目相关负责人。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3、乙方在甲方与项目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实际履行合同金额的 1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项目方按合同期约定收到项目款后的3
3、日内,按约定比例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甲方可以转帐和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关金额发票。4: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居间服务报酬,且不得请求支付其在居间服务因居间活动而支出的任何费用五、保密事项本协议书内容及双方合作细节及相关资质材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否则视为违约六:合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3个月七、合同终止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合同解除:1、当事人就解除协议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无预期违约行为的一方有权解除本
4、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无迟延履行行为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行使合同6、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未与项目方达成任何协议,本合同自动终止。7、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8、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有授权书)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可
5、视双方业务合作的具体情况,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提前解除本协议。3、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确认书甲方:乙方: 第一条 本项目确认书作为2012年5月 日甲乙双方签定的项目介绍居间合同的副本,与合作协议享有同等效力,合作协议未尽事宜,以本项目确认书为准。第二条 公司是由乙方介绍给甲方的。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2012年 月 日 日期: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