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协议 协议号: 协议签署地点: 协议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足协商并一致批准,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协议总价: 1.1工程项目名称: 楼新加电梯井道工程 1.2施工内容:电梯井道基础解决,屋面外解决及加固,钢结构井道制作、运送与安装,等工程。 同时规定乙方按照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1.3协议总价:RMB¥ 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工期及施工地点:2.1有效日历工期: 协议签定并生效后 30 天内竣工。2.2施工地点: 公司 3、付款 3.1付款方式: 3.1
2、.1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七天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3.1.2乙方主钢架材料所有进场并开始安装七天内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40%给乙方;3.1.3 本协议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经双方验收后,乙方办理结算,甲方审定完毕后,甲方即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格的95%给乙方,同时乙方开具全额建安发票;3.1.4 电梯安装完毕后,在甲乙双方无异议的前提下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4、 保 修与 维 护4.1 工程的主体保修期为一年,自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合格单次日起计算。4.2保修期内乙方自备材料及乙方施工质量出现任何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告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根据情况进行免费
3、更换。4.3 如在保修期内出现多次故障使甲方足以对乙方工程质量产生不信任,甲方可以提出补偿规定。5、质量保证 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规定,保证工程质量达成甲方使用规定;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期应符合设计文献规定的该工程协议使用年限。 5.2假如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使得在交付时甲方无法对主材进行全面及时检查或由于主材缺陷的隐蔽性导致在交付时甲方未能查验出主材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在交付后的保修期内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工程主材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规定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
4、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协议约定之设备的次日起算。 5.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工程验收规定及公司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献等为依据;该工程如具有隐蔽验收签证、绝缘等记录,甲方乙方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6、双方责任: 6.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水电、临建搭设的场地,施工现场应能满足施工规定。 6.2施工过程中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到现场对安装施工进行监督。 6.3由乙方提供的重要原材料、构配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 6.4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并发正式书面告知和甲方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 6.5
5、乙方应按质量验评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甲方; 6.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一般质量事故的解决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解决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共同研究,并经设计、甲方签证后实行。 6.7乙方负责协议工程安装过程中协议规定的所有材料的及时采购, 不得影响工期。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相应条款履行影响乙方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6.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乙方负所有责任。 6.9甲方负责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正式设计图纸2套。 7违约责任 7.1除不可抗力、现场停水停电、施工条件不具有等因素,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货
6、和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在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甲方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自协议规定的交工期期满次日起按滞延天数天天支付给甲方协议最终审定总价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缴纳天数最多不超过30个日历天。 7.2如因甲方因素影响到乙方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且没有滞纳金,因乙方迟延交工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3 甲方因使用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补偿责任。如因甲方使用不妥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4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发生纠纷,解决纠纷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其中涉及为诉讼而支出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与差旅费用等。 7.5由于甲方因素导致本工程施工中断或不具有施工条件
7、,工期相应顺延。 8协议解除 8.1如乙方在协议履行中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告知,解除部分或所有协议: 1)乙方因素导致工程迟延交工时间超过 30 天的; 2)乙方交付的工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义务,经甲方提出异议后七天内没有采用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8.2甲方根据第8.1款约定解除本协议,并不损害甲乙方在解除协议时规定金钱补偿或采用其他救济措施的权利。 9弃权甲方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的疏漏或者迟延不应视为弃权,甲方任何部分地行使权利不应阻止其进一步行使权利。本协议中规定的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且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10
8、不可抗力10.1假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恐怖事件导致协议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迟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议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应采用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误及损失减至最小。10.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有关情况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告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献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查和确认。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3日内通过电传或传真告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告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10.3假如不可抗力连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应就协议执行问题进行和谐协商,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假如未
9、能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11争议解决及法律合用11.1本协议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11.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双方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平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协议的更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批准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更改协议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补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13安全施工规定:13.1施工协议签订的甲乙双方需要共同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甲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并纠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行为。13.2乙方(
10、施工方)法人代表或重要负责人作为其承包施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要向工程建设部递交施工安全承诺书,认真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方对其各级施工队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施工人员要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3.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经甲方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营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13.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告知乙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根据不同的工种、工作岗位、工作环
11、境来开展。13.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乙方要对其下属的特种作业人员根据不同作业规定配发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13.6乙方负责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凡动火部位及油漆、木制做点等存在易燃物的位置都要摆放灭火器。乙方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成动火条件、贯彻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必须提前备好灭火器,清理现场可燃物,并在现场设专人监护。13.7施工临时用电应遵守公司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由专业电工接线,用电器具要有接
12、地保护线,电缆必须配有安全插头,不许将裸线直接插到插座上使用,作业完毕后要拉闸、断电;施工照明用工作灯具,由专业电工制作安装并严格按规范接线,绝不允许私自乱拉乱接。13.8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领导批准,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3.9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解决,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13.10施工现场物资要分类码放整齐,不得超高,不准阻挡消防栓、灭火器、消
13、防通道等。可燃、易燃化学危险品要与其它物资分开存放,周边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派专人看管。13.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天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对外发生的污染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未按甲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发生意外事故等由乙方负责。13.12甲方公司内部所有施工现场一律严禁吸烟,外来施工人员只允许在甲方指定吸烟点吸烟。13.13乙方施工车辆进出厂时,车速减缓,出厂必须接受甲方门卫值班人员检查。13.1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利对乙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安全协议的作
14、业人员,将按照甲方施工单位违章处罚管理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行恶劣,态度蛮横的,可视情况责令其停工整顿。14协议生效及其他14.1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协议工程报价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技术变更的签署应以双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洽商单为依据。14.3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均为中文文本。如有其他文本且与中文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任何与本协议相关但未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和谐协商并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予以解决。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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