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井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龙泉修井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对指定的事故水井进行泵管及水泵的打捞,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制约。
第一条、待修水井目前情况
井名
井深
掉入泵管米数
井管口径
备注
2、
第二条、水井维修过程中的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水井进行施工
2、乙方应在其技术、设备、能力范围内尽一切可能,对甲方水井进行修复。
第三条、技术资料提供
1、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有关待维修水井的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水井维修结束后,向甲方提交修复水井的有关情况以及井口深度、口径、静水位等资料,以便甲方建立水井档案。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甲方提供的有关待修水井的技术资料,数据有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步骤
1、 对所要施工的水井,乙方只需将井中掉入的泵管及水泵捞出或只捞出泵管未捞出水
3、泵,施工即为合格。
2、 乙方修出水井后,甲乙方认为符合合同规定,甲乙双方遵照本合同签字验收。
3、 经甲乙双方验收后的水井由甲方负责保管、封存。
第五条、 工程费用
1、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眼水井维修工程费柒仟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贰仟元(2000.00)的派工作业费。乙方将井中所掉入泵管及水泵捞出或只捞出泵管,甲方向乙方支付除预付金外的伍仟元整(5000.00)施工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 该井的原始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井有翻砂、井壁管破裂等情况,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
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起第三日内到达施工现场。
2、 乙方尽本单位技术、设备和力量将该井掉入泵管及水泵捞出.。
3、 乙方在特殊原因下,无法将该井中所掉入泵管及水泵捞出,不退还贰仟(2000.00)的派工作业费。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有关法规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按下列几种方式解决;
1、 申请仲裁机关解决。
2、 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公证处仅存复印件。
甲方: 乙方:龙泉修井队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