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约签订于 年 月 日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下称甲方) 联系地址及电话: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及电话: 承租方:
2、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中介方: 海南金三联房产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丙方) 经办人及电话: 服务监督电话: 0898—88891091 合同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产的地址为:
3、 房号(以下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 用途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 了解并愿意租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以每 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租期从 年 月 日至止 年 月 日,共 个月时 间;租金支付方式: 。 第四条: 如果以汇款方式
4、交付,则需汇入指定的下列银行帐号: 银行: 帐号: 帐号名: 支行所属: 。 第五条: 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 元整(¥: )作为押金。押金待本合同期满 或终止且乙方付清一切应付费用并按期迁出时甲方应在三天内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条: 基于丙方已提供之服务,甲方同意支付丙方代理费及咨询费人民币 元整(¥: 元),乙方同意支付丙方代理费及咨询费共人民币
5、 元整(¥: 元), 须在签定本合同之时付给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具备出租条件,保证该物业产权清楚,且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 产权共有人已同意出租该房屋,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之外还负责有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 在租赁期间,此物业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网费以及因乙方使用该房产而产生的公共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但应事先与承租方预约,承租方有义务协助。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他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
6、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应爱惜使用该物业,保证该物业到期原状交付,如乙方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为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需向对方支付租金的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把该物业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没收押金
7、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 2、 拖欠租金超过 天; 3、 未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 故意损坏该房产。 5、 。 第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房间内的物品被盗,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租赁合约终止或双方协议解除合约,乙方须三天内将自置家具、物品全部搬走,否则将视为 乙方对上述物品放弃,由甲方全权处理。 第十七条: 如合约
8、双方在本合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向三亚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写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有关该物业所有收、付款及收、付件均以收据做实。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9、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合同三方兹于上述 年 月 日亲笔签名属实 客户须知: 阁下凡向我司缴付款项,我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公司专用的财务章收据。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条收据,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