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锈钢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委托单位:济南园林海南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刘本云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三亚接待中心园林景观工程2、工程地点:三亚第二条:承包范围与方式1、承包范围:2、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本工程不锈钢进行制作安装。第三条:工程总价:1、 本工程为单价包干、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具体见合同附件;不锈钢制作清单)2、 工程总价约为人民币 一拾万一千七佰七拾八整(¥ 101778.00 )
2、。3、 施工中如增加工程项目,按双方确认的单价及数量清单执行。第四条:工程期限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暂定为 20有效工作日(以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2、开工时间以进场通知为准,甲方应在开工前3天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3、如遇下列情形,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的;(4)在施工中如因下雨或停电及停水8个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
3、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预付款、备料款或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第五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支付方式:(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即支付工程款总价的30%作为备料款,即 30000.00元。(2)第二期付款:构件进场安装完成甲方给予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给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2、由于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修改等导致工程量增加、或有新增加项目的,甲方按以上的工程款比例支付。3、本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4、。第六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2、乙方应保证水源、电源及配电箱接到施工现场100米范围内,乙方只负责从甲方配电箱接出施工电缆。3、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人员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现场人员的临时住宿、加工用地、工器具存放地。5、甲方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6、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甲方派驻代表,负责本工程一切事务。第七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
5、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由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3)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4)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施等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4、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仅限于乙方的工程内容)。5、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
6、物和施工现场。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安排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甲方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2、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后采取实施。3、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于实施,所需费用及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4、施工期间如乙方遭遇之实际状况或人为障碍造成与图纸不符,应即报请甲方裁决处理,所需费用及工期,由甲乙
7、双方共同议定。第九条:竣工验收1、乙方应提前7日口头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在7日内召集有关方面人员完成对乙方所做工程内容的专项验收工作,逾期视为该工程已验收通过。2、本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的,视为该工程已验收通过,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3、如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而甲方部分或全部使用已完成的工程时,视为对该工程已验收通过。第十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各类款项的,甲方应自应付款之日起至其实际付款日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款项前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
8、工程总造价的5%金额之违约金;若甲方在支付第一期款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已支付的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回,并赔偿乙方实际发生之费用。3、若乙方未能按工期完工并交付使用的,逾期按每日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但因本合同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工期延误的除外。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如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结清各类款项后终止。4、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壹 份。5、签订地点: 济南园林海南分公司三亚接待中心项目部6、签订日期: 甲方;济南园林海南分公司海棠湾项目部 乙方;刘本云 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帐号:621226220100151971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三亚东堤支行 电话:13178972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