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当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当户)与甲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的
2、《典当合同》(以下称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1.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当户在甲方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当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_ 1.2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抵押典当。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当金、利息、综合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3、权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第三条 抵押物 乙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甲方。 第四条 抵押权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附合物、混合物、从权利、代位权、加工物和孳息。 第五条 抵押物的登记 5.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乙方应该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与甲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2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登
4、记,但双方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乙方应该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与甲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3抵押登记的事项发生变动的,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乙方应该自登记事项发生变动之日起5日内与甲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6.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其他资料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权属证书,若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证书灭失,甲方应当承担补办费用。 6.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抵押物完整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再抵
5、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经甲方书面同意处置抵押物的,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以继续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6.4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甲方,乙方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以继续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6.5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当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与抵押物价值减少相当的担保。乙方拒绝恢复或不提供担保的,乙方应抵押物价值减少获得赔偿时,乙方应当就所获得的赔偿向甲方提供担保。抵押物
6、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主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 6.6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乙方应当就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以继续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权。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7.1甲方认为需要并能够办理财产保险的抵押物,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甲方要求的险种、投保金额,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低于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 7.2乙方应当将保险单据的原件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中不应当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 7.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
7、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经甲方同意回复抵押物价值,以继续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8.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或甲方依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主债权时,债务人未履行偿还债务本息及其他各项费用义务的,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抵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8.2甲方依照主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从
8、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抵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8.3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得价款超过主合同项下本息及其他费用的,超过部分归乙方所有。 8.4甲方一本合同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乙方声明与承诺 9.1知悉并同意主合同全部条款,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9.2乙方时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权的争议,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出租、拖欠税款、工程款等其他影响甲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9.3乙
9、方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9.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或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发生变化、股权变动,乙方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3.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抵押物发生权属争议或被采取保全措施,或歇业、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被申请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乙方应当与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甲方。 9.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法转让主合同项下债权的,乙方仍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9.6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题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
10、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9.7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避免抵押物遭受损害。 9.8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除展期或增加主债权外,无需经乙方同意,乙方仍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9.9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过户费、保管费、诉讼费等。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乙方在本合同第九条9.1、9.2款中做
11、虚假声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3非应甲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的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本合同签订滴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约定
12、13.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英方的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