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示范文本)重 庆 市 农 业 委 员 会 制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区(县) 镇(乡)编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甲方(入股方):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受让方): 委 托 代 理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区(县) 乡(镇) 村 组(社)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合作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土地
2、基本情况表序号地块名称登记面积(亩)实际面积(亩)质量等级地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协议编号东西南北12345合计: 亩(大写: 亩) (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二、入股期限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1.该土地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线所丈量的面积)与登记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不一致的,双方约定转包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登记面积计算。2.双方批准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公红利: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3、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以钞票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假如本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规定变更为以钞票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批准,并参照本地当年中档市场价格折算。四、支付时间双方批准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1.提前1年支付: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价款,以后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2.逐年支付:本协议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转包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
4、次性支付所有转包价款。4.其他 五、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甲方在入股前对该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及在该土地上的青苗、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1.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转包土地交付给乙方:一次性所有交付。 2.交付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协议复印件(含红线图);土地交付时的地形、地貌、土质、青苗、构(附)着物等情况的书面描述、图片等(经双方确认); 。3.交付时间为: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协议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
5、承担。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规定乙方按约履行协议义务。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协议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6.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按协议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规定甲方全面履行协议义务。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3.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
6、故发生,导致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运用土地,应增长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凉,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导致永久性损害。5. 九、协议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解决协议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解决方式、时间为: 十、协议的变更、解除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订立的本协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丧失经营能力
7、使协议不能履行的;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协议无法履行的。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不按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凉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不准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支付转包价款的,每延迟壹天,按应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迟壹天,按转包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3.一方无端擅自解除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4.一方违反协议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5.一方违约给对方
8、导致了损失的,应补偿损失。6.违约金局限性以填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长支付补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所有免去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协议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他约定1.协议期内,该土地涉及的国家有关政策性补贴、补贴及其他费用等权利按如下方式解决: 2.协议期内,假如该土地被依法征
9、收、征用、占用,相关补偿款按如下方式解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协议鉴证;不申请协议鉴证。5.在本协议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6.其他: 7.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长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住 所: 住 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