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一、总 则1、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信守。2、 甲方负责提供葡萄酒产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3、 乙方只有在签订本合同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后,才能获得甲方授权经营许可,按照合同规定的区域、期限使用“ ”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二、合同条件及约定1、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合同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合同规定,经营甲方的葡萄酒产品得来的所有收益及承担相关风险。2、 本合同明确规
2、定,乙方不以甲方产品、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3、 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 乙方经营区域:甲方同意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县级市、区) 设立甲方品牌加盟店。5、 甲方对乙方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5.1乙方须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按甲方要求对店面以统一标识进行布置经营场所;5.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经营区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葡萄酒产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的葡萄酒产品,如发现此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合同,并
3、不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6、 经营权益及保证金:6.1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使用甲方确认的“ ”商标、标识、文字、图案;6.2为确保市场有序销售,签订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加盟费人民币 万元 ,加盟费不予返还(以甲方正式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交纳该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开店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若乙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则甲方不予返还此保证金;合同期满,甲方无利息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6.3为维护共同品牌经营形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店面门头及全店装修标准、图纸和展柜配置进行装修,
4、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商品供应及相关约定1、产品价格:1.1供货价格:是指乙方订货时,甲方产品出库的货物价格,到乙方指定仓库或店铺的运费由乙方承担;1.2甲方因原材料、运输费用等原因导致价格上调,可提前30天书面知会乙方后单方就产品经销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如乙方对此有异议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提出,由双方对异议事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乙方可提出终止合同。1.3产品的价格及相关约定见双方确认的价格附表。1.4甲方报价为全国统一供价,不分区域; 2、购销量约定:2.1自签订此合同日起,乙方须于 天内(即 年 月 日前),将人民币 万元(首批进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将视乙方违约
5、。2.2进货任务乙方合同期内总计进货任务为 万元/年 ;如乙方没有完成进货任务,甲方有权在乙方经营区域单独划出部分区域另行招募加盟商或经销商经营该区域。2.3合同期内进货任务分解合同第一年单位:人民币/万元时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任务合同第二年(在第一年度基础上增幅20%) 单位:人民币/万元时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任务合同第三年(在第二年度基础上增幅20%) 单位:人民币/万元时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合计任务3、订货供货:3.1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下月
6、订货计划书,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应;款到发货,如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发货的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发货时间。3.2乙方向甲方发出订货计划时应写明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收货地址,甲方按乙方订货计划书复核确认后再行发货。若乙方订货计划确认过失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3乙方如要更改订单内容,必须在原定发货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责人,若收到更改订单书面通知时,产品已经发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殊订做产品订单不接受更改,若有问题,由双方商议解决); 3.4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不符,可在收到货物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
7、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货物。4、付款/发货:4.1先款后货,乙方应在甲方发货前将本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甲方未在发货前收到货款的,甲方有权不发货;甲方银行账户户名:银行名称:银行帐号: 4.2经与甲方确认有库存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2个工作日之内发货。5、产品召回和换货:5.1由甲方提供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因甲方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除外),乙方认为确须调换的,应书面申请征询甲方同意方可调换;乙方首批进货可于收到货物90天内申请调换货,调换货比例为当批次进货的20%(该产品乙方进货时间为90天以内、无质量问题、换货产品价差在50元以内);换货产生的来回运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从第二批次进货(含第二批
8、次)进货,如向甲方申请换货,需承担除往返运费之外的产品整理费,按换货货值5%加收。5.2因乙方保管、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予负责。6、返利政策:6.1年度返利:乙方完成年度约定销量,甲方给予乙方按合同第一年度 %的标准;合同第二年度 %的标准;合同第三年度 %的标准进行返利,返利时间甲方在合同次年度乙方首次进货时,随货发出。(注:名庄、特价及促销产品不参与返利)6.2批量进货返利:乙方每批次进货货值达到5万元以上(不包含特价、名庄、赠品和返利产品、单价低于25元(含25元)以下的产品),甲方给予3%的返利,该返利随乙方当批订货一并发出。6.3甲方各种形式的返利均以产品抵充(酒品、
9、酒具、礼盒、广宣物料、品鉴会支持等)。四、甲、乙双方的权责: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1承诺并保证所有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进口葡萄酒检测标准;1.2协助乙方有针对性的开展品牌宣传工作,免费提供部分宣传资料;1.3甲方每年在全国糖酒会、酒类知名杂志、互联网媒体等投放新产品及品牌宣传;1.4甲方有权对乙方实体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有指导乙方经营思路的权利及义务;1.5向乙方提供现行的国内零售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1.6甲方针对乙方营业员及业务人员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引导、培训和区域业务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相关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1.7可根据乙方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客户要求,
10、及时开发个性化产品;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2.1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认同甲方的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和品牌战略,维护其品牌形象,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2.2乙方必须指派专人销售来配合市场的需求,达成销售目标;同时使用甲方统一的ERP收银管理系统;2.3积极进行市场营销活动,定期进行市场调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市场信息反馈;2.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乙方店内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标价;2.5甲方所拥有的“ ”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甲方许可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
11、变更地址;2.6未经甲方书面签字盖章文字认可,乙方不得与甲方的任何个人发生资金往来关系,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五、货物配送与验收11.1货物的配送:11.1.1乙方仓库地址在省级市/地级市市区范围内且单批进货数量货值5万元以上的(不包含特价、名庄、赠品、返利产品、单价低于25元(含25元)以下产品和新疆、西藏地区、地市至县城或镇、乡区间的运费),按如下方式配送货物:a)乙方仓库距离甲方公司陆运距离在2500公里以内的,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该乙方仓库并承担运费。b)若乙方仓库距离甲方公司陆运距离超过2500公里的,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该乙方仓库并承担运费,同时乙方应按1元/支的标准向甲方支
12、付远程输送费。C)上述a)、b)项中除运费由甲方承担外,卸货、搬运、远程输送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1.2乙方仓库地址在省级市(/地级市)市区范围外的或乙方单批进货数量货值低于5万元的,由甲方协助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并承担货物运送至乙方仓库的全部运杂费。11.2货物验收:甲方运送至乙方仓库的货物或乙方自行上门提取的货物,乙方均应派指定人员当场对货物品名、规格、质量、数量等事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即向甲方出具加盖乙方签章的收货确认书或甲方委托运输的物流公司书面签收单据。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异常的处理方法:与甲方公司指定人员联系,由甲方与物流公司进行沟通确认。113货物风险:甲方送货至乙方
13、仓库时,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托运的,货物自乙方提货时或货物交至第一承运人时,该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1.4 乙方仓库地址(须在省级市市区范围内或地级市市区范围内): 六、收购甲方在未来几年内有上市计划,乙方作为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甲方愿意与乙方分享共同的经营成果,甲方会有选择性的将业绩良好的加盟店回购作为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对于未来收购的股份比例及价格,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六、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解除: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若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14、,违约方应根据实际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违约金和赔偿费;2、本合同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2.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 ”商标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2.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2.3自行制作或使用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2.4降低甲方的服务质量或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公开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2.5不接受甲方进行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2.6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以外的同类产品;2.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3、有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3.1乙方企业遭受严重亏
15、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3.2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3.3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3.4乙方解散; 4、 合同到期后,乙方若要求继续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有效期期满之日 30 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应续签合同;若乙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则到期自动终止。5、不可抗力:5.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3 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但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的 7 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对方,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对方经济上的损失时,还应取得公证机关的证明方有效力。6、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双方的责任:6.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
16、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3日内支付所有应给甲方的货款及费用;6.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 3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文字、图案和资料等;6.3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经营的业务活动和任何现成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品、标识、文字、图案(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品、标识、文字、图案等);6.4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_日内归还甲方原有物品;包括有形及无形资料、固定资产、办公、陈列用品、用具及相关产权属于甲方的物品;6.5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许再销售甲方商品。七、其它约定事
17、项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2、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宣传资料不作为本合同的相关事项依据或条件补充,仅仅只是说明。3、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不明或者未尽详细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不得对抗本合同约定事项,不得影响合同的正常执行。5、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合同签署地仲裁委提起仲裁。6、 本合同签署地为 。 7、本合同原件一式两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8、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协议附件1:双方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协议附件2:甲方银行收款帐号*协议附件3:如乙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盖章后作为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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