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协议 甲方: ,地址: 签订时间:2014 年 3月 11 日乙方: 气体有限公司地址: .签订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因业务发展需要,乙方委托甲方为其 只无缝钢瓶进行定期检验.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元)总额1氮气40L/瓶只符合国标 元以上价格含运费.修理费及更换瓶头费用另计(按价目表付款)二、甲方在检验结束后,提供检验报告,并负责上传至江苏省气瓶网上管理系统。三、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接到检验报告后一次性支付检验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14年 月 日至 2016 年 4 月 20日止。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正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 气体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