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木家具买卖合同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品名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红木家居家具组合套1合计: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家具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乙方支付甲方 元现金(大写: )作为定金。剩余货款 元(大写: ),于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瑕疵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
2、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第五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明显瑕疵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收 条兹收到 定金款项计人民币 元整。特立此据,以资证明!收款人(签字):签收时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