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承诺制度1、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本质好转,实现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决定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2、安全承诺制度是指根据本人岗位职责,由职工逐级向上一级分管负责人承诺安全职责,并签订承诺书。3、每年年初组织职工召开一次承诺书签字典礼大会,签订承诺书由安全科存档。4、签订承诺书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承诺内容,由安全科负责监督。5、年初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作为一项考核指标,年终对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6、承诺书内容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逐年进行完善。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制定和完善
2、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3、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折不扣地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贯彻工作。4、虚心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实行的依法监督和检查。三、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状况,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投入经费预算,保证安全投入的经费预算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2、安全资金设专用帐薄,按月提取,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3、
3、提取的安技措资金,纳入公司生产成本。4、安技措资金投入专项用于:(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查、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5)整改安全事故隐患;(6)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5、安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接受税务、审计部门和上级安所有门的监督检查。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逐级上报和审批;报批时,应当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献,未经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3、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4、进行承担,设计文书中必须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献。4、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规定施工。5、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6、建设项目竣工时,应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7、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别建档进行统一管理。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否则不得担任该工作。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期参与由公司或县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4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5、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六、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公司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推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2、按照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加强从业人员岗位标准化专项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在公司生产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使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变为从业人员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岗位操作的自觉行为。5、对岗位标准化操作的实行效果进行
6、定期分析和总结,并适时进行修订。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2、安全生产会议必须由公司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科长,机电、及有关人员参与。3、安全生产会议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4、安全生产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解决。5、安全生产会议的内容(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贯彻到有关部门和人头。(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解决事
7、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4)检查拟定的事项贯彻情况。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矿要把安全生产任务栏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选工作时,必须把安全生产任务栏入重要内容。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机构。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设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矿长;设有专职的安全检查机构;每个班(组)必须设有专职安全检查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方面的文献,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
8、术教育。全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月进行两次安全生产自查,每旬召开一次班(组)长安全生产座谈会,每日开好班前、班后的安全会。4、从矿长到每个工人都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矿级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经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培训地点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矿长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按照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计划和组织安排,进行强制性培训,经考试合格,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作业。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不少于七天的安全技术教育,再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和指导下一起工作,至少三个月以后方准独立作业。5、规章制度俱全。6、
9、图纸资料俱全。7、矿井四界清楚,范围明确,严禁超层越界开采。8、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矿月查、班组天天查的安全检查制度,春节期间、夏季汛期前必须统一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定专人、定期间、定措施,进行解决。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矿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表彰会。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制度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公司必须依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解决条例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重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并立即组织救援。2、矿领导必须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妥善解决事故善后工作。3、建立事故登记档案,做好事故记录。4、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对责
10、任者给予罚款和处分。5、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十、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检查的重要任务是检查本矿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检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1、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检查。2、不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12次抽查活动。3、巡回检查:
11、安全检查人员每周对矿内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4、日检查:安全检查人员天天对矿井采、掘、开、生产系统和提高、运送、通风、排水、供电五大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5、班(组)自查: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6、特殊时期检查:雨季三防期、春节时间和其它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情况,要随时对矿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7、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当场填写隐患整改告知书,要采用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期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解决,隐患整改告知书及隐患整改措施情况要按月及时上报公司。8、对查出的
12、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9、对在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具体作好检查记录和解决情况记录,以待备查。10、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十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按照培训计划,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2、矿长、副矿长培训,必须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矿长、副矿长资格证,定期参与复训。3、特殊工种培训,公司必须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与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定期参与复训。4、班组长培训:矿每季必须对班组长进行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合格
13、的不得提任班组长工作。5、一般职工的培训,矿每年组织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每日班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6、新职工教育: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7、变换工种教育:工种变换前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准在新的岗位上作业,未经培训不得上岗。8、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与工资奖金挂钩。十二、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加强对炸药库、雷管库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库的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退库制度,库房要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加强防火、防盗工作。2、加强尾矿库检查、监测工作,雨季要特别做好尾矿库
14、检查、监测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延误。3、加强排土场监测工作,防止车辆滑坡,防止排土场滑坡,雨季要对排土场特别加强检查、监测工作,防止滑坡和大规模泥石流发生。4、加强矿井通风,矿井要采用机械通风,独头作业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硐室采用局扇通风,且风量、风速风质符合规定。5、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采用可靠措施解决采空区,按规定留设保护矿柱。6、专职安全员每日班后向矿安全科报告。7、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矿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成专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
15、正常生产工作。十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并有一名重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2、矿井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台帐、卡片、设备牌板,绘制设备分布图,标明设备规格、型号。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平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设备带病运转。4、重要设备(绞车、水泵、风机、变压器、罐笼等)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5、立井断绳保护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地面避雷装置俱全,灵敏可靠,设备有防触电的安全措施。矿井重要领导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16、时解决。6、井下供电要做到“两齐”(电缆悬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品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并保持动作灵敏可靠)。7、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爱惜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解决。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9、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十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矿图是根据地面和井下地质测量资料及生产环节内容绘制而成的,它是管理我矿工作,合理运用资源,指挥矿井生产,保证矿井安全的重要材料。因此,必须严格
17、技术管理和统一测量填图。2、按照有关规定,矿井必须具有必要的图纸;。3、矿图的绘制:必须由具有测量资质的技术人员组织测绘;测绘的标准采用三度带国家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测绘的各种符号、尺寸大小应符合规范规定;测绘的成果,要及时填绘在有关图纸上,填绘要准确、清楚。4、图纸的保管:(1)矿图必须设专人、专柜、统一编号、分类登记,专职管理。(2)借阅矿图要登记,不许私自将矿图带出矿井。5、资料保管:(1)必须设专人、专柜,分类管理矿井所有资料。(2)矿井资料要保存完整,不得私自涂改。6、井田技术边界和保安矿柱及其它边界,要在矿图上说明。7、随时接受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图纸资料的
18、审查,并将所查出的问题,及时更正修改。十五、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凡在安全生产、防止、抢救事故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2、凡是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而导致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厉解决。3、对隐瞒事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弄虚作假和嫁祸于人的要从严解决。4、蓄意制造事故者,按情节严重限度报司法机关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5、根据季查、月查、日查、班查的安全检查制度,以矿对班组、班组对个人要一环扣一环,环环扣紧。并按矿制定的奖罚细则,将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具体贯彻到每个干部和职工的头上,并与切身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做到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19、犯劳动纪律的现象。6、对于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生产作业中的“三违”现象,按照奖罚细则贯彻兑现。十六、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凿岩必须采用湿式作业。2、加强通风,保证矿井有足够的风量。3、采用综合防尘措施,进、回风巷道设立水幕;每季清洗一次,防止二次扬尘;转载点装矿漏斗口处,设立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洒水降尘,凿岩出渣前清洗工作面10米内的巷壁,爆破后和装卸矿岩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一次(10分钟),防尘水池容量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且其PH值在6.58.5之间。4、井下接尘人员配戴防尘口罩。5、每周进行一次防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凿岩工作面每月测尘两次,其它产尘点每月测尘一次,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
20、含量,应每年测定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十七、维简费的提取使用管理制度1、维简费的提取:(1)维简费的提取严格执行国家标准。(2)提取的维简费,按规定使用。(3)维简费按月如数提取,并建立维简费提取专用帐簿。2、维简费的使用:(1)用于维持简朴再生产。(2)使用维简费,按季度编制使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3、维简费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准私自挪用他用。4、提取的维简费,纳入矿井生产成本。5、维简费提取和使用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十八、矿井雨季三防管理制度矿井每年在雨季前要做好防汛、防排水、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思想
21、到位、组织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2、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汛期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保证出现险情及时出动。3、各类抢险物资要设专库和专人保管,保证抢险物资的供应。4、拟定矿井三防重点,汛期前组织三防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制定有效措施,限期解决。5、对井上、下排水设备、水仓、水沟、水闸门(墙)、防洪沟(渠)及有关供电、通讯要进行全方位检修,保证所有排水设备完好,所有排水设施畅通无阻。对井上、下供电系统、重要设备和避雷设施及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抓好重点防汛项目。对威胁本矿井安全的临近矿井、报废矿井、塌陷坑、地表裂缝、坑塘、河沟、低洼积水区、泄洪沟及其他
22、危害的水域,都要制定专门的渡汛措施。7、加强汛期采掘生产技术管理,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严禁进入各类保护矿柱开采,对已经破坏的各类矿柱要制定防渗透水措施,加强巷道维修,保证避灾路线的畅通。8、对矿内无排水能力或排水能力局限性,抗灾能力差,安全保证性差的矿井,下大雨和暴雨时应立即停产撤人。9、认真总结分析历史的汛情变化和矿井涌水量的变化规律,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和井下涌水量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解决。十九、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必须取得县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2、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并持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公安部
23、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到指定单位购买民用爆炸物品。3、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专用的储存室,储存室的建设和储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管理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格遵守本岗位责任制。5、下井人力运送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遵守:(1)由持有放炮资格证的放炮员负责运送。(2)火药和雷管分别分装在坚实的木箱内加锁运送,不得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同一箱内。(3)严禁将民用爆炸物品放在衣袋内或其它容器中运送。(4)在运送民用爆炸物品过程中,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和摩擦。(5)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应放在加锁的木箱里内,放在支架完好的
24、地方。6、领取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按班次记帐、签字,未使用完的民用爆炸物品如数交回储存库房,不得私自存储。7、失效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集中保存,在公安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销毁。二十、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1、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选购。(1)矿设专人采购劳动保护用品。(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用劳动保护用品。(3)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井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2、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2)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别进行储存。(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账簿齐全。
25、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1)凡从事本矿井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2)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帐、卡、做到入库、发放帐、卡相符。二十一、职工考勤制度1、矿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每月基本出勤日,每月一般规定井上下工作人员出勤日不低于22天。2、矿考勤员和班组长必须确切掌握出勤人员。井口每次交接班后有人尚未出井必须立即查明因素,要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严禁迟到、早退。3、对工伤、病假、事假、旷工解决。(1)工伤事故必须填报“工伤事故报告书”,并有医院、医生证明和群众的分析讨论,经领导批准方可给予工伤待遇。(2)坚
26、持请、销假制度,对超假不归者要批评教育,屡次不改者要给予必要的解决。(3)对无端旷工者加强教育,对旷工严重、屡教不改者,严厉解决,以至除名。二十二、职工入井管理制度1、有下列疾病不准入井:(1)聋、哑;(2)精神病;(3)高血压;(4)严重心脏病;(5)身体残疾者;(6)深度近视;(7)职业病等。2、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患有下列病症的,应调出粉尘作业岗位。(1)各型活动性肺结核及活动性肺外结核。(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炎疾病,如萎缩性鼻炎、鼻空肿瘤、支气管喘息及支气管扩张。(3)显着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如肺硬化、肺气肿、严重的胸膜肥厚与粘连。(4)心血管系统疾病,如动脉硬化症,及其他
27、器质性心脏病。(5)不适于粉尘作业的其它病证。如:二、三期高血压症。3、入井前不准喝酒,要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的精力。4、入井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矿靴手套,口罩等),否则不准入井。5、入井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巷道情况,不熟悉人员入井必须有熟悉情况人员带路,否则不准入井。6、非本矿人员未经矿领导或安所有门批准,不准入井。7、入井人员必须准时上、下井,入井行走时若遇矿车行驶,要迅速躲到安全地点,待矿车通过后方能继续前进。8、严禁进入封闭巷道和危险区。9、携带金属工具入井时(如钎子、撬棍等)要注意供电线路,以防触电或碰坏。10、入井后,非机电人员,不准接触或乱开、乱动电器设备。11、严禁
28、在电缆线上挂衣服或其它物品。12、不准损坏各种安全设施。13、不准在井内打闹、喧哗或作异常声响。14、在井内要讲究卫生,保持井下清洁。15、到工作面去必须注意爆破信号,不明情况,不得冒进。16、在上、下井前,井口检查人员或井口把钩工必须点清当班人数,清点后方可上、下井。17、每个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入井验身检查。18、入井验身工作,由井口检查人员或井口把钩工负责。19、检查人员或井口把钩工,必须履行验身职责,不得漏检。20、拒绝检查的人员,严禁入井。21、入井人员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打火机、火柴),严禁酒后入井。22、检查人员必须逐班做好入井验身记录。二十三、交接班制度1、班(组)长、
2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应当现场交接班,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4、交接班内容:涉及井下采掘工程质量、有害气体、水患、各种机电设备运营状况,通风排水设施、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规定,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重要技术指标等。二十四、顶底板管理制度1、加强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管理工作。搞清楚采场、矿房的顶底板岩性,矿体厚度,倾角等赋存条件、地质构造、节理裂隙和水文地质情况等,为采场设计,作业规
30、程编制提供可靠依据。2、认真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合理开采和掘进,杜绝乱采滥挖。3、掘进巷道采用光面爆破,岩石较破碎时采用锚喷支护,锚喷支护必须穿层打锚杆,岩石破碎或不适宜采用锚喷支护时,采用木支护,并在梁上插上背板等。4、及时敲帮问顶,找掉破碎岩石。5、掘进遇地质构造,岩石破碎,节理发育,岩石松软时,要采用超前支护的方法。6、矿体围岩坚硬,不破碎时,回采过程中要留下矿柱,以支撑顶底板。7、加强矿压观测,掌握顶板活动和来压规律,如发现采场内有大面积冒顶预兆时,要迅速撤出所有人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恢复生产。二十五、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矿必须有通风负责人,各班组必须有一名
31、通风员。2、矿的通风系统要合理。并要建立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要及时填绘。主、局扇风机要有指定人员负责管理。3、矿必须对井下的通风设施加强管理,风门、密闭、风桥等设施必须严密不漏风。井下一切采空区,废巷要及时密闭。4、矿要经常对井下的粉尘、防火、温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矿每月必须对井下进行一次测风及通风检查。二十六、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矿防尘工作必须实行计划管理,每月制定具体的防尘工作计划。其重要内容涉及:(1)安装(拆除)防尘管路。(2)新增水袋和喷雾设施。(3)矿层注水和冲洗巷道。(4)规定日期测定粉尘浓度。2、每月对防尘工作的完毕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制定下个月的防尘工作计
32、划。3、各类巷道都要设立专人负责进行清扫和喷刷,每周至少清刷一次。4、有粉尘飞扬的工作地点,要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和洒水管路。5、建立防尘领导小组,将矿防尘工作纳入作业规程、工程设计和作业计划中,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防尘工作。6、粉尘平常检查工作,由指定负责单位或工作人员进行,并做到不漏检,不损坏防尘装置。7、矿每月必须对产生粉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测工作,并制定防尘措施,填写好测尘记录。二十七、盲巷解决制度1、井下应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2、与生产无关的报废巷道,必须及时充填或予以封闭。3、掘进施工的独头巷道必须保持经常通风,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如因停电等因素而临
33、时停风必须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4、临时停工或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设立栅栏、警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5、恢复有害气体也许积存的盲巷时,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执行。二十八、提高钢丝绳和设施管理制度1、提高钢丝绳和设施的检修保养,实行机电维修工专人负责制,并做为天天头项工作,逐个做好具体检查,并填写好检查记录。2、检查项目涉及:罐耳、吊环、绳皮、罐道绳、提高钢丝绳、过卷装置(深度指示器)、井口闭锁装置、天轮和绞车制动装置。3、检查方法:检查提高设施各联接装置是否符合规程规定,过卷装置做实验检查,钢丝绳以每秒0。3米以下速度进行检查,对损坏或腐蚀严重区段应停车检查,绞车制动
34、装置按顺序进行检查。4、对提高钢丝绳实行日检制,平衡钢丝绳实行周检制。做好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记录内容涉及:断丝、锈蚀、直径缩小和其它损伤等情况。5、提高钢丝绳每十天涂油一次,平衡钢丝绳每15天涂油一次。6、对使用桃形环的连接装置,每季度应将绳卡子打开进行检查,并将钢丝绳串出0.5米。7、副矿长至少每月查阅一次检查记录,阅后签字,并注明查阅日期。并根据检查的记录情况进行记录分析,整理出技术资料,存档保存。二十九、防止井下火灾制度1、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2、井下从事电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3、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避免有明火或用火炉取暖。4、井下电气设备性能要
35、完好,电缆铺设要符合规定,过流、接地、检漏装置等保护系统要齐全,并保证性能安全可靠。5、井下严禁使用电炉和使用灯泡照明取暖。6、放炮作业要使用安全炸药,不准放糊炮、不准动力线放炮,炮眼封泥要装满或使用水炮泥,要严格按放炮作业规程进行装药、连线、放炮。7、回采工作面结束后1个月内必须所有撤出设备、支架、进行必要的封闭。8、回采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停采线停采,严禁超越停采线多采矿柱,以防影响采空区密闭质量导致漏风。三十、探放水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水制度。2、矿井建井前和生产中进行老窑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果、老窑的积水范围、标高都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图上。对本矿已
36、回采结束的巷道要及时标在生产矿井的采掘图上,当掘进工作面接近这些巷道的时候,必须用探水钻进行探水。探水孔的超前距离至少10米。3、打探水眼时,如发现矿岩发松,水沿钻杆射出或有臭鸡蛋味,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不要拔出钻杆或放水。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立即报告矿井领导,矿井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放水准备工作,及时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放水,严禁用放炮方法放水。4、工作面发现透水预兆,如顶板淋水增大、底板涌水、巷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有水叫声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用措施进行解决,并迅速报告矿井领导。如情况危急,必须发出警报,立即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5、矿井必须有排水系统,把本
37、矿的井下水排到地面。不准开采本矿和邻矿的矿柱,严禁把井下水灌入邻矿,给邻矿导致隐患。6、严格鉴定放水效果,在未出现放水终了现象时,不得停止放水,更不准继续进行掘进工作。7、不具有独立排水系统及相邻矿井间未留设矿界防水柱或已破坏的,不得进行放水。三十一、建井管理制度1、开办矿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逐级上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范围内建井。2、建井前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查,未经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审查批准不得施工。3、井位的拟定,严格按设计拟定。4、在建井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5、开凿井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38、井架、提高绞车、吊桶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井口周边必须设立栅栏,井口必须设立井盖和井口门。(2)开凿立井时,工作人员上下井和在井筒中悬空作业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保险带必须拴在牢固的物件上。保险带要期进行实验,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损坏时,必须立即更换。(3)开凿立井时,必须有防止从井口、井壁、吊桶等处坠落矸石、工具及其它物料的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必须在安全设施下面工作。(4)井内和井口的信号必须由专职信号工发送,除急停车外,严禁不通过井口信号工,从井内直接向绞车房发送信号,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熟悉并会发信号。(5)开凿斜井时,井口必须设有防跑车的装置。工作面的上方还必须设立坚固的遮挡,遮挡距迎头的距
39、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6、新建井筒的支护,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服务年限在六年以上的矿井,井筒必须采用混凝土浇注或砌砖石碹。永久支护至井筒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m,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2)采用木支护的矿井,在穿过黄土层、流砂层、松软岩层时,必须用混凝土浇注或用砖石砌碹。在此巷道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的安全。(3)采用木支护的井筒,木盘坑木规格、盘距工程质量等要在设计或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但木盘及斜井棚梁直径不得小于18cm,垫墩直径不小于盘木直径,盘距不能大于50cm(中间中),木盘支护必须紧跟迎头。7、新建井通风、放炮及施工管理的规定:(1)建井施工中
40、,必须有严格的通风管理制度,每班必须有专人管理风机、风筒和检查有害气体。(2)放炮工作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在作业规程中作具体规定。开凿新井时,必须在地面放炮,延深井筒必须在生产水平内进行放炮。(3)在建井施工中由副矿长专门负责安全工作。出现特殊情况后,要制定安全措施或补充工作规程。每班设专人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解决,保证安全生产。8、建井竣工后,必须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矿井,申报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进行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申报领取安全生产许
41、可证,方可进行生产。三十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矿、班组都要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矿长、班组长担任组长。每班要设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员,对当班的掘进、回采、开拓、维修井巷的工程质量,认真检查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严把质量关。2、矿每月进行一次工程质量总结评选会,工程质量好的班组或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工程质量差的班组或个人,要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员,要由熟悉业务、懂得质量标准,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4、对经常失职,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员要及时更换。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标准,按照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三十三、具有较大危险、危害
42、因素的生产经营场合安全管理制度1、使用有特殊安全规定的设备器材、按国家安全规定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2、对机电设备及其特种装置必须安装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合要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并实行有效地监控。4、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合要设立清楚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5、对使用机械电气、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闭坑矿井制定相应的防止措施,贯彻责任,进行建档管理。三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贯彻消
43、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对公司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和贯彻。3、严格贯彻公司安全用电制度。井上下所有电器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与维护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对的选用过负荷继电器、熔化保险器和漏电继电器,井下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电缆,井上生活区用电必须符合规定规定,严禁私拉乱接。4、井上油库、变电室、绞车房、风机房、井下各硐室必须设立沙盒、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禁用明火、灯泡和其它电气取暖;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严禁烟火;井下严禁吸烟和烤火,不能将火柴、烟草带入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作业,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5、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及用过
44、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必须集中存放保管,不准乱仍乱放。6、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及时清理设备上的油污,保持机械运转设备清洁。三十五、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1、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2、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承担。3、制定和完善尾矿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操作规程,贯彻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制。4、严格按照设计文献的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尾矿库浓缩分级、放矿筑坝、回水排水、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5、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采矿作业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活动。6、
45、组织抓好对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和尾矿工的培训工作,教育尾矿工要严格遵守尾矿库操作规程,并做到持证上岗。7、严格贯彻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制度,特别是对尾矿坝、排水构筑物、尾矿排放与堆积、库区周边及尾矿库渗漏等情况班班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汛期要对尾矿库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制定尾矿库专项安全度汛措施,保证尾矿库安全度汛。8、建立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9、加大尾矿库资金投入,保证资金投入满足尾矿库安全运营和安全治理的需要。10、贯彻和完善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11、搞好尾矿库闭库设计和尾矿库的闭库安全管理工作。三十六、矿井保卫制度1、矿配电室、风机房、绞车房、仓库、主井口等重要设施,设
46、专人负责保卫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2、保卫人员要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和解决。3、配电室、绞车房、风机房、等要害部位,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领导检查和外地来人要履行登记手续。4、矿长天天要对矿井的重要设施,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重点要害部门,夜间都要设专人值班或专人保卫,严防丢失和破坏。三十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电气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运营、维护、检修和实验等,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程。2、电气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监护等制度,并熟知触电紧急救护法。3、各种手持电动工具要有管理制度,经常保持完好
47、。4、对高压电气设备和3.3千伏以上绝缘用品要定期进行防止性的耐压实验。5、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准随意触摸电气设备。6、人体接触或超过导线的高度操作时,要把导线的电源切断。7、凡是检查、检修机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标志,必要时要设专人监护。三十八、安全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不准离岗,值班地点在矿部值班室或调度室。2、值班人员天天不能少于2人,并且有一名矿领导参与。3、各生产车间,坑口必须设立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值班人员负责解决当天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各生产车间、坑口应立即采用果断措施停产进行解决;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矿长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告知矿应急救援组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救。5、值班人员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各生产车间的生产动态、生产安全状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已解决和未解决的问题必须向接班人交清,并向领导报告。三十九、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井上、井下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工作由安全科、保卫科负责。2、建立警示标志登记台账,要将警示标志的设立时间、位置、具体负责人记录清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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