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皇台酒业产品经销协议书甲方:甘肃武威皇台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 地址: 营业执照号:620602000000550 营业执照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和谐共赢”的原则,就皇台酒业现有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是甲方在 的独家经销商。二、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确立产品经销合作关系,双方均无权代表双方作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三、协议期为2010年11月20日2013年11月20日止。四、产品品种、规格及结算价格(见协议附件一)。五、结算方式及返利政策:以协议约定的价格现款现货结算(见
2、协议附件一)。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其他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另行商议销售政策。六、协议期间的销售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第一年200万元、第二年300万元、第三年500万元。七、甲方给乙方返利后的一步到位价,乙方在操作市场过程中,所需的广告投入、市场投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广告投入及市场投入费用不得低于乙方销售额的12%,甲方对乙方的投入费用有知情权及监督权。八、甲方确保产品符合国家GBT1078.189(优级)标准要求,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产品销售和服务工作。若甲方向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九、产品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正常破损、渗漏,经
3、甲、乙双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调换。十、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合法的企业证照、检验报告、产品的相关资料、酒类随附单等。十一、市场管理和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市场管理和维护责任,为本公司产品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1、甲方对产品销售实行编码管理,甲、乙双方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对于甲方和乙方销售市场以外的倒窜货物双方均有权暂扣,并视情节给予1520%的经济处罚。为了加强产品和销售管理,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相互通报销售、库存、产品流向等情况。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产品价格秘密,且不得在各自经销区域外进行报价、供货和招商活动。3、在协议规定的经销区域内,乙方发展的分销商由乙方统一管理,并负
4、责供货。4、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乙方的要货计划书提前15天向甲方报送,要货计划书必须由乙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方能生效。甲方不得随意改变乙方要货计划书中的内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5、甲方在收到乙方要货计划书和相应货款后3日内必须将产品发出。十二、其他约定:1、对于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递交的公文(包括其传真件),对方均需在3日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答复。2、甲方或乙方在经营中,如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商业行为均与对方无关,后果均由自己承担。3、甲方在本协议内擅自解除合同或阻碍合同正常履行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十三、本协议的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签定的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五、附件:皇台酒业老产品品种、规格、结算价格及返利政策表甲方:甘肃武威皇台酒业销售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