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码:A2016621
委托方(甲方): 海南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 海南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全国《病媒生物密度控制C级水平标准》双方一致认为,必须做
2、好日常工作期间内虫害防治及日常的巩固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本次服务费用以承包项目(四项)
一、承包项目: □灭鼠 □灭蟑 □灭蚊 □灭蝇 □其它:
承包项目
灭鼠
灭蟑
灭蚊、蝇
其它
承包范围
本单位内
本单位内
本单位内
承包面积
500平方
500平方
500平方
二、承包服务期间:□壹次□季度□一年,从 2016 年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6月22 日。
三、本次承包服务费(大写): 壹万元整 (小写): ¥ 10000.00
四、结算
3、方式:□现金 □转账 □其它方式: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服务范围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施药应派专人陪同,并在当次杀虫服务记录卡签名及做出评估确认。
2.负责防鼠、防蟑、防蚊蝇等“三防”设施的补充建设和维修保养。
3.根据乙方建议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
4.对乙方服务质量评估不合格,应及时将乙方做得不足之外以文字形式通知乙方整改,并和乙方协商整改方案。如乙方未按协商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应主动向市创卫办报告投诉。
5. □ 壹次服务,施工完后付清服务费。
□ 季度服务,施工后付款70%的工程费,工程完毕付清
4、余下30%的工程费。
□ 一年服务,第一次施工完毕后付款25%工程费,余下75%应每季度结算25%工程费; 或自订:
六、乙方责任
1.按全国《病发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的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承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本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2.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蟑、防蚊蝇等“三防”设施的安装,确保日后防护设施能对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有帮助。
3.注意药
5、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所使用的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七、其他:
八、合同书经双方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自签字
6、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创城办或卫生局(爱卫办)协商调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同一编号),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一份交予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拦海中村10号5 楼
电话: 电话:0898-66258421
邮编: 邮编:5702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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